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_什么是连带责任什么是按份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1:18:39 人阅读
导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是根据各责任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分类。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至于按份责任中各个...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是根据各责任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至于按份责任中各个责任人之间责任份额的大小与多少,应由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推定各责任人承担相同的份额。


连带责任是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


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

谢邀,这几个都是多人侵权中的概念1.连带责任是多个侵权责任人对外负连带责任,而对内根据每个人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即被侵权人得向所有侵权人请求全部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人中的每一个人有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义务。2.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不同,侵权人对外只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即被侵权人向所有侵权责任人中的一个要求损害赔偿时,只得向其请求其应承担的份额。3.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内只有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产品责任,厂家和销售者对于顾客承担连带责任,而内部则由过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例:甲在乙商场买了丙厂生产的电饭锅,后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发生爆炸,造成甲受伤。后甲请求乙商场和丙厂赔偿其损失,乙和丙都有义务赔偿甲的全部损失。乙商场全部赔偿了甲的损失。但赔偿之后查明电饭锅爆炸完全是丙厂生产的问题,则应由丙厂将乙商场赔偿甲的全部数额填补给乙。此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4.补偿责任侵权责任人中一方在其他侵权责任人能够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只有其他侵权人不能够全部赔偿且其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不能赔偿部分的赔偿责任。例:甲劳务派遣公司将A派往乙厂工作,A在施工期间操作失误致一路人B受伤。此时乙工厂面临倒闭,只能赔偿B一部分损失,此时若甲公司对A的选用有过错,则对乙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若甲公司对A的选用无过错,或者乙厂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则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的即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因违反连带债务或共同实施侵害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之间对外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

举例说,甲、乙、丙分别出资5万、6万、7万合伙经营一饭馆。后因经营不善对外负债30万元。那么这时甲、乙、丙就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甲、乙、丙3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来讨债。3人不得拒绝。

再举例:甲、乙、丙分别出资5万、6万、7万合伙经营一运输公司。后因甲运输中不慎将张三撞伤。须赔偿医疗费50万。那么这时甲、乙、丙就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并不是乙、丙撞的),但张三可以向甲、乙、丙3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来讨债。被讨债人即使不是甲,不得以“不是我撞的”为由拒绝赔偿。

1、按份责任就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 例如:甲乙两辆车把一个人丙夹中间受伤了,法院判决一共赔10万,甲赔70%,乙赔30%,按份责任,则丙只能分别要求甲乙承担7万和3万; 2、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甲车挂靠在乙公司,乙公司收取管理费,后来甲车撞了人丙,法院判决要求赔10万,甲乙连带责任。则丙可以根据赔付能力,直接要求甲或乙其中的一方承担全部10万,然后责任人内部自己解决。

侵权责任根据责任主体数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共同责任又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如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物上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等。连带责任是按份责任的对称。它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负责履行清偿同一债务的行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负连带债务的人中的全体、部分或任何一个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每一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责任的义务。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在责任承担的分配方面与连带责任有所不同。

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

2、连带责任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

3、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又称“分割责任”。“连带责任”的对称。

两个以上的责任人按照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的清偿责任;是按份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招致的法律后果。构成按份责任的前提在于:原债属于按份之债,其标的具有可分性;按份责任人之间不具有连带关系。

在法律上,各按份责任人对同一债务仅就规定或约定的特定份额负责,一责任人对其他责任人的债务份额不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就按份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份额请求执行;某一按份责任的履行只引起特定责任份额的消灭,不影响其他责任份额的存在;

此外,在按份责任中,对某一责任人发生效力的免责事由并不当然地对其他责任人发生效力。

扩展资料:

共同责任的分类

1、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规定:《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债务加入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对于债务加入行为,法律层面上并未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已被广泛认可。

3、分公司债务由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其资产属于总公司。当其对外承担责任时,一般先以分公司的财产赔偿,不足的,由总公司继续赔偿。分公司与总公司系共同承担责任。

4、在按份共同责任中,各债务人应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5、连带共同责任中,各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即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债务人在承担全部债务后,扣除自己应承担比例部分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6、连带共同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共同点是:各债务人都应就全部债务向债权人承担给付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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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在责任承担的分配方面与连带责任有所不同。

2、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

3、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一人还是多人,分为单一责任和共同责任。连带责任一定是共同责任,但是共同责任不一定是连带责任。比如,一个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但是违反合同没有履行,又没有赔偿能力,债权人要求分公司和母公司共同承担合同的损失。一般先以分公司的财产赔偿,不够的,由母公司继续赔偿。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其资产都属于母公司,这种责任就是共同的,但是非连带的责任。连带责任的前提不仅是责任双方对同一问题负有责任,还要求双方都要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即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统一。按份责任是指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责任分担比例承担责任。在连带责任中,按份责任可以是法定的(或法院判决的),也可以是责任人约定的;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混合责任中,也是如此。这三种责任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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