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按多少工资计算_病假期间有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2:47:11 人阅读
导读: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病假请假工资标准,皆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机关、事业单位病假工资标准:1.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

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病假请假工资标准,皆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关、事业单位病假工资标准:

  1.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9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含9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含8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含90%)以下的比例计发。

  3.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和熟练期人员

  机关和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人员的病假工资,以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标准为基数,分别按1、2项规定计发。

(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二、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支付条例得出,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三、特殊人员可经有关部门批准适当提高。

上述的这些条例规定,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和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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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中对于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

  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2017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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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农地圈问答团队:徐强

1、计算出每天的工资。2、病假四天只发放80%。3、月工资减去四天的20%,就是应该发放的工资。4、如,月工资为2000元,日工资为2000元÷21.75天=91.95元。四天病假只发放80%,4天工资为367.8,只发放294.24元,即,当月应扣除73.56元,该员工工资当月应发放2000−73.56=1926.44元。

病假合法扣工资的标准,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低到不能想象的存在。

这里说的是通行的病假扣发工资标准,有一些地区有自己特殊的规定,就不在此讨论了。按国家通行的病假扣除工资标准,是以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作为发放依据,比如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企业只要给员工发放不低于1600元的工资即为合理合法。

听到1600元的时候,很多人是不是都要默默的摇头,大声直呼,那真是病不起,这和请事假简直没有任何区别呀。

但没办法,这就是标准的扣薪计算方式。不过好在很多公司在病假上有一些特殊的福利政策,我所知道的有以下一些:

1、每个月有完全带薪的病假1天,如果当月没有使用,一年内可以累计使用,这相当于每年可以有完全带薪的病假12天;

2、病假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而是按照员工工资的80%发放工资,这样的话请病假的员工,就只需要扣20%的工资即可。

3、病假期间可以用自己每天的延时加班工时进行冲抵,只要自己每天有延时加班,那么冲抵掉病假还是很容易的。

这些人性化的病假制度都是公司为了照顾员工给出的特殊福利,也是公司为了留住人的一个方式,可谓相当给力,虽然法定的规定没那么人性化,但公司有情,给人的感觉就温暖多了。

最后,还是呼吁更多的企业也能这么人性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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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病假肯定是有工资的,那么请病假需要什么资格或证明才能请呢?

1、正常我们生病,非因公司原因,都可以请病假的。

2、请病假一般需要公立人民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也就是病假单,上面医生会建议你休息几天,那么你请病假就得依照这个天数去请。

3、有些单位可能还会要求你提供看病记录的材料,这个看公司。一般情况下有疾病诊断证明就足够了。

4、一个年度内可以请的病假天数,和你在刚单位的工龄有关系。如果累计请病假超过规定的病假天数,那么超出的部分是没有病假工资的。

二、病假工资如何支付?

1、请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你正常工资的60%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以深圳来说,加入你的工资就是2200元,那么病假工资只能按照2200*80%支付。如果你的工资是4000,那么可以按照4000*60%支付。

3、一个年度内请病假超过一定天数,你就没有享受年休假的资格了。

从以上几点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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