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藏匿孩子违法吗_离婚前藏小孩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2:53:23 人阅读
导读:这是犯法的,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不能藏匿,这样做,她就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报案,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她。希望你能采纳,对你有帮助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但是这样的行...

这是犯法的,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不能藏匿,这样做,她就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报案,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她。希望你能采纳,对你有帮助

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但是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影响。因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依据的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是现在孩子在哪一方,那一方就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在离婚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就不用法院了。

那前妻肯定恨你,拿孩子报复你,你必须暖回前妻的心,才能看到宝宝!

和平分手,好聚好散。不要把离婚做为感情和友谊的终结。

人与人和平相处,建立深厚的感情和牢固的友谊,婚姻不是唯一的形式。牢固婚姻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感情基础,还需要个性的,文化的,经济的,三观等各种条件。其中有一项发生偏差,都会导致婚姻的破裂。

只要离婚,就反目为仇的做法,实在不可取。那不仅伤及男女双方,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同时,也会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使得许多不该发生的事却发生了。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类精神意志也在发展,大家都应该正确的对待离婚。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孩子是无辜的。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孩子毕竟是爱情的结晶。藏匿孩子,就是在继续伤害孩子。实不应该。

离婚已经伤害双方了,继续伤害对方,岂不是激化矛盾?大家不要那么自私,相互理解,相互让一步,让孩子继续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离婚期间藏匿孩子

这应该报警,因为这已经不属于正常民事纠纷了,孩子不是财产,不可以随便藏匿,双方都有抚养疼爱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据为己有,除非一方严重伤害孩子身心,有法院判令一方不得接触孩子的情况下。否则可以直接报警,并且作为离婚期间诉讼的理由向法院称述。

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影响。

因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依据的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是现在孩子在哪一方,那一方就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在离婚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就不用法院了,双方比比看谁更“强大”能抢回孩子就行了,这显然是不行的。但是有时候想得到孩子的父/母还是会潜意识地把孩子保留在自己身边,那样就觉得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就有底气了。实际上又是怎样的呢?俗话说“存在即是合理的”,在这一问题上,如果从深层次分析,如果一方不是在离婚诉讼的那几天将孩子藏起来,而是“早有准备”,在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前就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甚至不让对方知道下落,那么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就又影响了。这种提前藏匿与开庭前后的藏匿是有区别的,因为提前“藏匿”就形成了近期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改由另一方抚养就破坏了孩子生活的稳定性,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样“藏匿”的一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纠纷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样操作的优势是有限的,总的原则还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只有在双方的其他条件相差无几的情况下,这其中的作用才有可能发挥出来。

俩个大人的离婚怎能伤及孩子?否则都是有罪之人!要知道小孩永远是无辜的受害者,也是一个家庭三个人里面受伤害最深最重的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还尚未对它有所了解在他蒙懂的童心里,过早经受父母的离异,你说他能快乐吗?有的夫妻会以藏匿孩子,于此做为惩罚和折磨对方的利器,把偏激和仇恨过渡到可怜的孩子身上,让孩子受尽了心灵之苦,如此这般的父母是最没人性的,而在现实中为了争夺抚养权而非法藏匿孩子的大有人在,他们不知道这样非但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也不利于双方离婚后在孩子面前做到和谐相处,再说孩子是双方共同的孩子,任何人都不能把孩子占为私有财产,条件好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理应明智的让出抚养权而不是用这种愚蠢的办法进行争夺,要是对方的抚养能力和教育前景让你感到担忧,可以通过法律请求帮忙终止或过续接过来,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上演夺子大战,让孩子受伤的心灵雪上加霜,然后依从探视权的规定让另一方定期探视孩子,在精神上充份的给孩子制造温暖之家的感觉,让孩子从內心感受父母之爱,这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这才是有爱心的父母的做为,也是夫妻间虽不能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却也能做到曲尽人欢留下尾音妙韵,这样的结局应该才算是人生另一种圆满吧?!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抚养权纠纷系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先,无法达成协议的才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并不能通过藏匿孩子而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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