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被赠与的财产_婚后接受赠与的房屋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9:33:25 人阅读
导读: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但是前提是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且是全款购置的,没有贷款。一、夫妻结婚以后,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所有制(俗称AA),一...

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但是前提是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且是全款购置的,没有贷款。

一、夫妻结婚以后,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所有制(俗称AA),一方接受他人赠予财产或者继承遗产,且赠予人或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予夫或妻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二、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形式有哪些?

1、遗嘱或书面赠予合同里明确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夫或妻个人。

2、以实际行动表明,例如将房产过户至夫或妻一人名下。

3、其他证据能反应出赠予人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是给予夫或妻一方的。

三、如果父母赠予的房产还有贷款,或者是夫妻结婚以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购置房产,产权人是自己的子女一人,但夫妻婚后一起还贷的,在实践中,法院更多的倾向于认定房屋整体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此时父母出资购房,更多的是考虑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居住,且夫妻二人有共同还贷的事实贡献。

四、婚前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与上述第三点则处理结果不同。

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这部分毫无争议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之后离婚,婚前首付及其对应增值,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结论: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此不能一一道尽。更多复杂情况的应对,请关注杨伟伟律师,有专文论述。欢迎点赞、评论和转发哟[呲牙]

这个问题主要是在增送人要说明白为什么增送给孩子,最好去公证处去办理一下公证书,保险起见,一般另一方父母增送给孩子的另外一方都没有享受权义,只要他(她们)夫妻商量原意给另一方但是都要去办手续才能享受这种待遇!

这要看赠与人的真实意思。

如果赠与人赠与给丈夫或者妻子,那么明确给谁就是谁的。

如果赠与人明确给你们夫妻二人或者明确给你们这一户,那就是你们共同财产。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别人赠与,你们要表示同意接受赠与,而且要双方配合办理过户登记,从合同上,从房屋登记证上,也可以明确看出是谁的房产。

还有什么疑问,可随时咨询。




首先,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第三,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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