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_你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应该如何量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6:01:16 人阅读
导读:拐卖儿童妇女罪恶滔天,拐卖儿童妇女罪大恶极,拐卖儿童妇女罪恶深重,拐卖儿童妇女罪恶心死了,拐卖儿童妇女丧心病狂,拐卖儿童妇女丧失仁义道德,拐卖儿童妇女道德沦丧,...

拐卖儿童妇女罪恶滔天,拐卖儿童妇女罪大恶极,拐卖儿童妇女罪恶深重,拐卖儿童妇女罪恶心死了,拐卖儿童妇女丧心病狂,拐卖儿童妇女丧失仁义道德,拐卖儿童妇女道德沦丧,拐卖儿童妇女豺狼虎豹蛇精病,拐卖儿童妇女豺狼虎豹蛇蝎心肠,拐卖儿童妇女害人不浅,拐卖儿童妇女祸害人家,拐卖儿童妇女害人害己,拐卖儿童妇女害得人心惶惶不安,拐卖儿童妇女害得人心惶惶不可终日,拐卖儿童妇女扰民扰乱社会秩序之光,拐卖儿童妇女良心不会痛,拐卖儿童妇女丧尽天良,拐卖儿童妇女灭绝人性牲畜不如,拐卖儿童妇女天诛地灭,拐卖儿童妇女天地难容,拐卖儿童妇女祸害人间的感情,拐卖儿童妇女众生皆苦,拐卖儿童妇女应受到应有的惩罚!枪毙千亿回还不解恨,恨不得马上就千刀万剐,恨不得马上就千刀万斩杀绝一切祸害人间的豺狼虎豹!

有人说拐卖妇女,儿童应该判无期或者死刑,因为他毁了一个家庭,你怎么看?要我说他们犯的是反人类罪,只要是拐卖妇女儿童,就应当一律枪毙。

拐卖妇女儿童,做人的买卖生意,就不是人,是畜牲。他们藐视国法,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丧失人性,使被拐买者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已经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恨不能食其肉,剜其心的最可恨的犯罪。

特别是他们拐卖到一些未成年的少女和妇女,只要有些姿色,就兽性大发,对她们进行强奸蹂躏。一旦等到自己发泄蹂躏腻味了,再转手倒卖给他人。被倒卖的妇女毫无人权可言,有的买家为了防止她们逃跑,甚至用脚撩手铐的方式,把她们关起来,用残忍的手段,强制性的成了他们发泄的工具。使被拐卖的妇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有的人贩子把拐卖来的儿童,泯灭良心,用残忍的手段,将儿童的手脚打残,逼迫人为残疾的儿童,沿街乞讨,以供他们过奢华的生活,真是到了天怨人怒的地步。被故意伤害残疾的儿童,在幼小的心灵里就抹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是他们的残忍改变了健康儿童的一生。

所以我说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者,就不是人,是恶魔,就应该下地狱。一旦抓住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无论犯罪轻重,同意将他们一律处死的请举个手。

◇从感情角度,对于人贩子,我的观点就是抓住一个,就严惩一个,而且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连死缓都是便宜他们了!

拐卖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生命的陨落

网友家属区曾经有个被拐卖的姑娘,被家人千辛万苦找到。

以前如花似玉的小姑娘,父母都是高校老师,家境优渥,被拐时还没成年。

等找到时双腿被人打折,眼弄瞎一只,舌头也给切了半,说不了囫囵话,全身都是伤,大着肚子,疯疯癫癫地。现实人彘大致如此了

当时找到时,父母都快疯了,搂着姑娘哭,表示无论多昂贵的代价也要治好她。

姑娘突然一下不疯了,瞪着父母,口里反反复复重复发着“si”的音,拼命想表达什么。

后来带回来,医院呆不下去,只要镇定一过,就开始闹,只能领回家,这种情况也没有保姆和护工愿意照料。母亲只有辞职,寸步不离跟着。

有天,她妈妈实在疲惫,不小心打了个盹,姑娘从窗口跳了下去。

每一天,年轻的女孩子们都在被买卖着。

“2000年,一个正在上大一的小姑娘被人贩子拐卖,最后被囚禁17年。”

“福建一个38岁的老光棍买了一个24岁的大学生。最后这姑娘不堪其辱一把火烧死了买家全家”

“四川一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大山里。15年来在附近村子里被转卖3次生了2个孩子,还被打到精神失常。

总觉得,拐卖二字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其实他们的手段和骗术都很常见,我们可能都碰到过。

骗术1:问你能不能给点东西。

行骗者:老人小孩等易引发你同情的人群。

老人让你带他们去指定地点吃东西,而那家餐厅里,有好几个壮汉等着敲晕你,卖你的面包车就停在面馆后门。

骗术2:请你吃饭喝水或出去玩。

行骗者:网友或刚认识几天都不知根知底的熟人。

江苏常熟一位女大学生,出去玩的时候认识一个女孩。认识不到4天,很能聊得来,互称闺蜜,约着一起去贵州玩,被下药了。

骗术3:问路。

行骗者:主要是女性或老人。

行骗者派出老人、女性等人群,站在路口问你,去某地怎么走,并让你带路。

而在路的尽头,很可能有个男人等着你,到了就立刻塞进车里开走。

人贩子的罪行罄竹难书,每一个被拐走的孩子,背后就是一个伤心欲绝、破碎的家庭,可以这么说,对于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善良的我们的残忍!

●对于人贩子来说,死刑是他们应得的!

不要跟我说什么人权,要提人权,首先,对象得是个人!

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什么“卖方有罪,但死刑不是打击拐卖的有效手段”。


文章中说:

不能取

得明显效果也表明有见效,呼吁的死刑能否有更大威慑力?

尽管民情沸腾,但经过公共言论场上相对充分的讨论,大部分人意识到,一味地呼吁重刑并不能有效阻遏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可能引发相反的效果。

一律死刑必定会让不少人贩子癫狂,甚至做出把儿童抛尸、妇女奸杀的报复性举措。恶贯满盈的人贩子绝不会心慈手软,"拉一个当垫背"的情况发生也绝不会是个例。

但我认为,抓到一个死一个才是必须的!

人贩子真的罪大恶极,破坏了无数个家庭,也让无数的人有家不能回,但这些还算是好的,更过

分的,是那些虐待、折磨、残害被拐卖者的!

也许你都不敢相信,现代社会还有成年男人如同牲畜一般在被贩卖着。

  • 酷刑| 面目全非

如果长相好看,可能被强迫性奴役,占被拐男士总数的6.8%;

别幻想白马会所小白脸的待遇了,他们只会遭受特别嗜好者的摧残,甚至被割掉生殖器官、抠出眼睛、去掉鼻子。

没人包扎,没人同情,只有施暴者痛快地淫笑。


所以,人贩子死刑是必须的!

不仅如此,我还提议买卖同罪!

如果说死刑无法遏制住人贩子,那我相信,死刑对于买家的震慑力绝对是远远大于人贩子的!

正是因为有买家,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只有遏制住买家这个源头,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拐卖”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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