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之前,开发商延期交楼,新冠期间开发商是否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其责任?
答:不可以。
1、什么是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还应包括以下两项:
(一)该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
(二)该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过失引起。
2、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对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作了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结论。
根据题主描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之前,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不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借口,要求免除其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其延期交房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
如果延期交房发生在新冠疫情之后,开发商可以要求免除违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与保险公司之间产生出赔偿关系。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前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性质和等级。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具体分类为: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很高兴参与您的提问,针对本次疫情,在建筑工程中划入不可抗力范畴。就事论事,不展开讨论仅仅针对本次疫情的话,建设工程可索赔事项很少,甚至可以忽略,理由如下:
1.我们不要将那些工程索赔条例理解的过于教条,甚至不用背,只需要牢牢掌握住两点就可以。第一,产生了切实的损失或额外工作量;第二,非本单位原因。所有的索赔都必须符合这两条核心原则。
2.不可抗力索赔的特点,同样一句话“工程实体归甲方,进场材料归甲方,人员机械各自背”,也就是说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那么我们来看看,本次疫情可以索赔哪些事项呢?
工期顺延,这由不可抗力特点决定。
费用,管理费,利润,机械费,均不可以索赔。因为人员机械是你自己负责的部分,而利润从工程量的角度上也没有变,和人家甲方没关系。
如果,甲方有明确的书面指令,命令施工单位在疫情期间派人照看工地物料,那么可以依据此指令索赔人工费,并在结算中将相应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费率滚进去。但是,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没有甲方会在疫情这个时刻命令你必须留人。
综上,你可以索赔的,就只有工期顺延。
我是叫桥不造桥的阿桥,一个90后项目经理,专注和你讨论建设工程的故事,期待你的关注~
病毒可能不属于,但是国家应急响应,行政命令属于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中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