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间值班算加班吗_周六、周日值班算加班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0:24:35 人阅读
导读:1、《劳动法》中并没有值班的定义只有加班的相关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单位...

1、《劳动法》中并没有值班的定义只有加班的相关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2、加班和值班的区别:(1)工作内容不同。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2)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3)法律规定不同。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进行的就是加班。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等条款的约束,即除了“(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加班的,均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加班,而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的,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参考资料:

劳动报—如何区别值班和加班

1、值班费和加班费的概念不同: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企业因为劳动者加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加班费。 值班,通常是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企业因为劳动者值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值班费。 2、支付待遇的依据不同: 加班费的计算是《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对于值班的待遇支付法律并未刚性规定,一般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有~你要怎么样?没有~你又能怎么样?不满意?不要在这里干,你可以辞职!!辞退你也不是事,大不了给你一点赔偿!别说没有午休了,就是加了班,没有加班费,你又能怎么样!

单位安排午休一小时无疑是正确的。老李工作需要中午上单,经单位要求和允许上班并登记,老李可申请按超工时计算,要求补发工资是合法仁的。如老李没有必要中午上班,又未经单位登记认帐,那老李的诉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劳动法规定单位加班,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可按不低于当日工资的80%补偿。

但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单位每月累计超过工时予以补偿。提问中说的每天超过半小时,单位补不补工资,就看职工与单位协商结果了。

1、值班与加班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报酬也有一定差别。

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2、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3、而具体到加班和值班的报酬问题,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有关值班的报酬,目前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它是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的,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有约定或有惯例的,可遵照执行;而加班工作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一般来说,值班待遇是要比加班工资低。值班津贴到底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合适的?这还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确定,而不要只凭企业一方说了算。

正常情况下,每周五天8小时上够,也就是每周工作40小时外的才算加班,如不足40小时,则会用周六日时间抵扣。

比如,有的公司周一到周五错开上班,而周六日安排上班,只要当周未满40小时的上班,均不会算加班。

另外,调休的也不算加班。

所以加班一般会以月计,除开法定假外,正常时间每天都出勤达到8小时,有以前的加班小时本月补休的也算正常出勤,这样情况下的周六日上班,才算加班!

【沈理职谈】的观点:如果晚班是你正常的工作班制,本身就不是加班,若你睡觉也没有被发现的话,肯定是正常工作,不算加班了。如果你的晚班是正常班制之外的上班,本身就是加班的范畴,而你睡觉没有被发现的话,算加班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保安的岗位都是两班倒,有时候晚班不一定算加班。

保安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区域内的安保、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这样的工作职责一般不可能只在白天处理,很多时候需要处理晚上的事情,因此保安都是两班倒的工作制度。有一部分人白天上班,晚上休息;另一部分白天休息,晚上上班,过一段时间大家轮流换班。

如果你现在需要上晚班,那就是正常的班制,肯定不算你的加班了。如果你本来是上白班的,现在让你额外去上晚班,那不管你睡不睡觉都算加班了。

第二、你在上班时间睡觉,没有被发现或者公司允许晚班睡觉,也算你工作时间。

理论上说保安是不能睡觉的,因为既然你是晚班的人,那就跟白班一样自始至终坚守岗位和巡逻就行了。但是实际情况是保安晚上都会睡觉的,因为晚上也没多少人,基本是不会出问题的,只要领导没有查岗,也没有出意外情况,睡觉也就睡了。

有的保安团队规定比较人性化,比如晚上固定时间巡逻,其余时间允许睡觉,那你就可以睡觉了,这个情况睡觉时间也算工作时间,肯定给你算正常的工作出勤和工资的。

第三、判断加班的依据是额外的工作时间,而不是你睡没有睡觉。

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算加班的范围,你睡觉也算。但是在岗睡觉毕竟不是正常大部分工作要求允许的,这个你最好多个心眼,不要被发现了。

做保安是很辛苦的,钱也不多,如果非要上纲上线的话,睡觉肯定要处罚。但是实际情况之下还要灵活看待,不管怎么说,严于律己,灵活应对吧。

关于午休时间是否计算为工作时间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就举个一般情况下的例子来说明一下。

例如:早上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也就是俗称的上八下五的八小时工作制,其实细心的人早就发现了其实这个时间跨度是九个小时。因为其中包含了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

那么在这个午休时间是否算加班这个问题决定于以下两个方面:

1)看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制度里有明确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午休从几点到几点,并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合法有效,那么工作时间就是八个小时,午休的时间不算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当然是不用支付报酬的。如果规章制度里没有明确工作时间或午休时间的,那么九个小时都是要支付劳动报酬的。

2)看公司的加班制度。大多数公司加班都是有审批程序的,经申请批准的才算做加班。如上所述,如果有制度明确午休时间,那么午休时间提供劳动需要经加班审批程序才能视为加班,才会支付加班报酬。只是自己想利用午休时间赶个工,未经公司审批,即使是工作,也不会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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