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自己写的吗_公司章程是不是自己写的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25:30 人阅读
导读:公司章程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工商局可以提供章程格式或范本,在公司登记时,公司的章程应当在工商局备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

公司章程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工商局可以提供章程格式或范本,在公司登记时,公司的章程应当在工商局备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根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全网流程注册是不行,工商局会自己生成章程PDF,现场注册,章程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考工商局的样版章程,来拟定公司章程,但最终以工商局的审批通过为准。

你好,这份协议属于合伙协议。甲乙双发根据协议约定成立合伙组织。首先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该协议条款中甲负责装修,乙负责运作,没有实质的共同经营行为。其次,其内容第六条的约定与法律规定的合伙组织责任规则相冲突。我国《公司法》规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伙组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影城亏损负债作为自然人合伙人的乙要倾家荡产还债)合伙人为法人的,仅以该法人企业的全部资产对其合伙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所谓有限责任就是说,无论亏损欠多少钱这个公司有多少钱就赔多少钱,不用组建该企业的人从自己腰包里拿钱填补亏损)《合同法》规定,合同自由约定的条款如果与国家法律规定相冲突则该条款无效。

是的。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因此每个公司的设立都必须有自己的章程。

《公司法》第27条规定得很清楚,“技术出资”的“技术”必须是知识产权,也就是是可以用货币估价而且可以转让的财产。原因在于,公司法所规定的“注册资本”本质是用来还债的,所以“出资”必须可以变现。

民间所谓“技术出资”的“技术”,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劳动技能”。而“劳力”恰好是公司法不承认的出资来源。因此,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直接在公司章程里直接写“技术出资”的,否则100%会变成“出资不实”,然后被债权人要求补缴出资。这样的话,这个技术出资的人就亏大了。

遇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原股东以1块钱的价格转让相应的股权出来(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能免费,理论上是可以的,只不过工商局不给办)。二是在章程里约定清楚,技术出资者的实缴义务由原股东承担。我个人推荐选择第二条路,因为这样在日后出售股权变现时会比较省个人所得税。而无论选择哪一条,都要在得到股权后督促原股东尽快完成实缴,不然技术出资的人还是有可能被债权人追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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