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人的权利和义务_专利权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0:51:07 人阅读
导读: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那么专利权人都有哪些权利呢?1、禁止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

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那么专利权人都有哪些权利呢?

1、禁止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作为专利权人的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点击“校园法治苗润华”头像+关注,与校园法律风险管理专家、中国儿童权利教育第一人苗润华互动交流

利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履行以下义务:一、缴费义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1、申请书、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4、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索检费;5、无效宣告请求费、终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费。二、实施发明的义务。1、推广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促进科学技术进步;2、许可他人使用、制造、销售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新技术,使之尽快发挥经济效益。

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力与义务?现今,买只笔上面可能印着专利号,我们就可以知道那支笔申请了国家专利。

但是,你知道专利权人是哪些吗?那么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力与义务?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力与义务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力与义务?

一、专利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概念在谈及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区别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发明人的概念。专利制度中所称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仅仅代表该人对于本专利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专利权人,才拥有专利权。

三、如何区别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职务发明人与非职务发明人的身份决定了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而发明人(或设计人)不具备这些权利。非职务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本人,只有本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的权利,也可以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字节实施专利获得经济利益。也许有人会问到,若专利发明人离开公司,那他能带走专利吗?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呢?专利法明确: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但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取利益。因此,发明人有权利获得奖金等物质鼓励,而不得带走专利,否则属于侵权。

四、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铺相成的,既然专利权人拥有权利,那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每年应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随意使用。

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持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这类规定,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专利权人的人身权利。但专利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即专利权人因取得专利而享有的经济权利。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主要享有以下财产权:

实施权即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排他权即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产品。

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公告和登记后方能生效。

有偿许可他人实施权即任何人实施他人专利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以外的任何人实施该专利。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

应邀回答问题。

这里其实可以非常明确的说,任何无法绕开的专利,都不能不让人使用。就好像华为不可以以拒绝授权5G相关专利来禁止其他人生产5G设备一样。

绕不开的专利,也只有标准必要专利。

在所有的专利之中,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专利,只有标准必要专利。标准必要专利,也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的行业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

但是,凡是标准必要专利,都必须遵从FRAND原则。

也就是说,你不可以对标准必要专利禁止其他公司使用,唯一可以谈的其实也就是专利费的问题。

专利费过高,其实也会抑制相关产业的发展。

这里非常典型的案例,其实就是高通的CDMA。

不管是2G的CDMA IS95,还是3G里的CDMA2000,它在全球竞争之中被运营商的运营商都不是欧洲的GSM以及WCDMA的对手,这里边非常关键的就是高通索要的专利费过高。

而且,也因为高通过于贪婪,还衍生了4G(LTE)的去高通化,以及CDMA后续演进的UMB的夭折。

可以说,现在高通在4G/5G领域的话语权的严重下降,就是通信业对于"高通税"的反抗。

甚至再往大一点儿说,现在美国通信制造业的整体的衰落,以及现在美国在5G领域无法保持领先地位,也和高通当年在CDMA上专利费收取过高有关。

总而言之,专利被研发出来,其实也有很大的限制的,被写入标准的无法绕开的专利技术,就必须授权给其他的公司,这个是无法避免的。

以上个人浅见,欢迎批评指正。喜欢的可以关注我,谢谢!

认同我的看法的请点个赞再走,再次感谢!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4、标记权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放7、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据《专利法》规定,一般说来,专利权人的最基本的权力主要是专有利用其发明的权力,“专有”的含义就是指专利权人自己能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均不能利用专利技术,如果要利用专利技术,只能向专利权人签订“许可证贸易合同”。按签约交付使用费,才可能使用该专利技术。专利法还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发明和实用新型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和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另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从国外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权人的义务:在专利权获准前要缴纳专利申请、委托代理等费用;在授予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专利权人有按期缴纳年费(也称维持费)的义务;实施专利技术是专利权人的一项重要义务。

意义嘛,见仁见智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