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
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共同犯罪中什么是主犯,什么是从犯!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题住的问题,我打个比方,3个人准备去偷一家超市,A去踩点,B望风,C具体实施盗窃!
而A踩点完毕后,告诉了B、C里面的情况,然后合计怎么偷,偷的当天A没去现场
在这个案件里面C具体实施盗窃是主犯,B是协助盗窃是从犯,A虽然没去现场,但是也给予犯罪提供了帮助,也是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既然分主次,对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的C肯定是要接受全部处罚的,就比如该案件涉及到的金额要判1年半,C就要被判1年半
而A、B由于是从犯是次要分子,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他们的刑期肯定要比C要少!
但是如果C是自首的或者在看守所期间有检举立功的表现,那C也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所以主犯的刑期和从犯刑期一样或者比从犯还少是完全有可能的
当然如果主犯既没有自首又没有立功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检察院自己都会抗诉的!
谢邀。补充楼上一点 这种情况一般主犯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但是,此时主犯可能根本就不构成犯罪,对从犯要按照共犯定罪采用的理论依据应当是德日刑法中所说的部分犯罪共同说,或者行为共同说。即所谓“犯罪是共同的,责任是个别的。”行为范围内考虑成立共同行为,但具体认定责任时要分别对待。
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故意犯罪中,按照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分别量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例如:
某甲、某乙、某丙和某丁,私人交叉结伙盗窃作案25起。其中,每次盗窃都由某甲踩点安排,盗取的赃物交由某甲处理,处理得款有某乙保管并组织分配。某丙、某丁受某甲指挥,随机参与作案。在这个案件中,某甲、某乙是主犯,某丙某丁是从犯。
定罪量刑的时候,某甲、某乙按全部25起案件定罪量刑。某丙、某丁按其实际参与的案件和分配的赃款数额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