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事故响应等级_甬温铁路事故等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1:45:42 人阅读
导读:事故等级第八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第九条有下列情...

事故等级  第八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第十二条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本章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首先肯定的说:随着科学技术含量的增强,和铁路半军事化的工作制度保障,铁路的标准化作业及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的体现,可以说,出行选择铁路,相对而言,安全系数高于其它的运载体!像T179次到车事故,实属自然灾害所至,此类事故少至又少!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最高级别。意味着政府对此次疫情的高度重视,也看得出国家对防控冠毒,遏制疫情的果断态度。

甬温高铁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属于特别重大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铁路D10事故属于一般事故的一类,共有ABCD四个类别。D类有21种,D10是指,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共4个等级。

铁路主要有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还有货运事故,客运事故。太严格了又有点可扯。货运事故可能很长时间不能定责,行车事故一般很快根据事规由局安监部门定责,也有铁总组织联合调查组甚至组成国务院调查组,说严格是铁总不愿意公布事故件数,一个耽误列车事故说有形也无形,不比医院耽误治疗死人,很难定医院事故。人员设备及车辆,只要影响铁路走车,根据行车事规对照都可定责,定车站也就定了人,定工务电务还可扯设备等,现在定责都有迹可查,也不用说瞎话。问题是王梦恕温州7-23事故调查期间,王梦恕日本开会,一名日本专家告诉他,新干线有次出事故死了106人,本来是技术问题,硬说成责任问题,表面重罚了司机,私下却给了他很多补贴,就是为了保护技术出口。最后,那位专家撂下一句话:“你们是责任问题,却要说成技术问题,自己否定自己,这是不爱国的表现。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应该修改了,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站在铁总自己的立场上,也应该修改。

目前,我国事故等级主要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在铁路运输行业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实践中,除了根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外,还应当将列车脱轨辆数和中断铁路行车时间作为划分事故等级的重要依据。为此,条例规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这样规定既保持了国家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上的统一和协调,又兼顾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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