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有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23:18:57 人阅读
导读: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哈哈,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住房公积金实际也是个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个人按照对等的...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哈哈,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住房公积金实际也是个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个人按照对等的缴费比例承担,缴费比例从5%到12%,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比如单位每月缴费1000元,个人也需要每月缴费1000元,这样每月就有2000元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以住房公积金,既可以解决买房、租房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笔巨大的存款,这笔存款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笔比较重要的收入来源。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具体的分析。如果在婚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所有,结婚后这笔费用也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可以由夫妻双方来支配使用,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以后,夫妻一方单位缴纳额住房公积金以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进行分割时,应该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比如在婚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没有使用和取现的住房公积金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继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为20万元,那么如果离婚分割时,婚前所取得10万元住房公积金应属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所有,另外的10万元属于婚内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平时我们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实除了固定资产以外,当然还要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资产除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以外,其实还有我们所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等,对于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的分割,界定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婚内财产,只要是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是否属于婚内财产的认定。如果属于婚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婚内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屋,婚后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要混淆了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夫妻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的解释《三》的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孽息和自然增值以外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原有的基础上,不动用夫妻两个人的共同收入以及任何辅助的情况下,动产和不动产自然增值的部分,和靠出租动产和不动产的全部所得,在法律上用词就称为" 孽息 ”。这还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得,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是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根本就不用分彼此和你我,同甘苦,共命运,幸福牵手一生,或者是陪伴一方终了,也就不存在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孽息问题啦。

谢谢好友的邀请。我是一个五○后,一九七九年通过自由恋爱结婚,我与老伴已经渡过了四十年的风风雨雨,彼此相亲相爱、同甘共苦,婚姻和谐,生活幸福。

我们夫妻在家里地位平等不分彼此,什么财经大权、人事大权等等,都是夫妻共享。至于家里的钱是谁来管理的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我们家里的钱是夫妻共同管理的,那个年代没有多少钱,夫妻俩就靠那每人每月几十元钱的工资,每月除了生活开支所剩无几,基本上没有积蓄。九十年代初,我们夫妻均下岗失业,在家里做起了生意,一年下来还清了建房债务,第二年开始我们就成了“万元户”,这些钱存进银行里,存折放在夫妻都知道的地方。平时家里留些生活必须费用,就由妻子掌管着,因为,女人“主内”,料理家里的一切事物都要钱,再说了女人会“过日子”,善于精打细算,所以,女人管钱男人大可放心。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后,财务都是AA制的管理模式,各人挣钱各人花,长此以往,把感情也AA了。因此,我觉得结婚后,家里的一切财物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必要分得太清。家里的钱无论夫妻哪个管理,都应该财务公开透明,花大钱两人一定要商量好,花小钱就可以自行其事,没有必要请示通报。【图片来自网络】

谢谢邀请;有很多人会误认为,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就如楼主所说,婚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婚后的财产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购买的,才能给你明确答复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的确权归属,把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个共同体,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双方的经济利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双方的收入,或者是单方的收入添置的财产,依据法律,无庸置疑它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的拥有权。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单方婚前个人财产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它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的。虽然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但不改变它是婚前财产的性质,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法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

夫妻在结婚前,所有的个人的财产都是私有财产,而夫妻结婚之后,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在内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你问到的彩礼钱,那是男方给女房家里的钱,也叫聘礼,那钱给了女方的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私有财产了,也就是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了,至于女方的家长把不把这彩礼钱给他们女儿,那是他们家里内部的事,如果女方的父母把彩礼钱给了他们的女儿,那彩礼钱也是他们女儿的私有财产,女方也就有权力去支配使用这个彩礼钱,这个彩礼钱也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把彩礼钱以嫁妆的形式带回了男方,那么这个带回来的嫁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婚礼上收到的份子钱,都是谁的同学谁的朋友就给谁的,也就是男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男方的,女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女方的,按道理说,给谁的,谁收到的都应当是谁的私有财产的!

但是,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如果结婚后再这么斤斤计较的话,再都把这份子钱都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的话,那这个新婚的家庭可能就有点问题了,或者说是不太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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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两个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保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买的是长期的人身保险,会产生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时候能退多少钱,所以现价价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般会低于所交保费,如果不愿意解除合同失去保障,也可以保留保单并给予地方一些补偿。

如果投保人是夫妻双方之一,被保险人是孩子,一般是视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赠予,一般离婚的时候可以不分割。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的一处房产属夫妻共有,而且夫妻间财产共有,不属于按份共有,而属于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对财产的处分作出决定才是有效的,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对财产进行处理,需要共同处分。

所以,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一处房产,夫妻任意一方都不拥有完全财产。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并不是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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