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离职不给转正工资_试用期内离职,不发工资,请问怎么劳动仲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8:10:48 人阅读
导读:工作了却不发工资,这种情况无论是否试用期,劳动仲裁都是支持员工的。但这里也需要澄清一种情况,就是你在试用期间离职的程序是合规合法的,包括要至少提前3天提出离职的...

工作了却不发工资,这种情况无论是否试用期,劳动仲裁都是支持员工的。

但这里也需要澄清一种情况,就是你在试用期间离职的程序是合规合法的,包括要至少提前3天提出离职的申请,离职申请提出后要完成公司规定的离职交接,走完公司的离职手续,如果在这些程序上没有做到位,那么公司肯定是有理由证明不发给你工资是合理合法的。

首先,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的话,那员工的离职行为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样公司可以拒绝认可你的离职行为。

其次,如果没有完成公司的离职手续就离职,公司可以以你旷工为由拒绝发放工资,并且一般公司旷工1天都有扣几天工资的规定,如果你一直不办理离职,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一直旷工,那最后应发的工资都不及你要扣除的工资,你去找公司讨要工资,最后说不定被公司反咬一口,需要倒找一笔钱给公司。

如果以上情况都不是,且自己是按照合理的程序提出离职,办理完交接和离职手续,那么就可以拿上你所说的相关资料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同时一并对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申诉,公司如果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劳动仲裁受理后,流程也不会很麻烦,就是在开庭的时候需要自己到场一下,只要有相关的证据都会支持你的,这样你不仅可以讨要到工资,还能为自己申诉到经济补偿金。

一般劳动仲裁的结果是先调解后执行,如果公司态度好,愿意支付工资和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就私下和解,早日把钱拿到手完事,如果公司态度不好不愿意配合,那就要求劳动仲裁进行判定,公司拒不执行还可以到法院申诉,最后强制执行,这样可能申诉到的金额多一些,但是流程长时间也花费比较多,最终怎么选择,还是看个人最终的决定。总之,要相信只要你是无责的一方,这种情况都是可以为自己赢得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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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以转正工资为标准,要求公司赔偿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他。

“老夏分析师”为您解读: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认为你这样是直接走人,不给你发工资,你就把自己申请离职的申请书(拍照),交离职申请单时与领导的沟通过程(录音),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考勤证据(截图留存)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我们每个人合法的劳动所得,做好自己本分的时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试用期辞职已经提前通知了,可是领导以各种理由不让走,直接走人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首先要明白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

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一个我认识的大学生,他也是在试用期的时候离职。

因为公司的工作强度太高,基本每天都需要加班到晚上9点多钟,身体感到吃不消。

于是当月的18日提出离职申请准备到21日完成工作离职,且有辞职申请单提交给相关领导,但公司领导以没人交接为由不做工作交接,也不同意他离职。

他把给领导时候的离职申请单进行拍照和在交离职申请单时与领导的沟通过程进行了录音。

因为还在试用期,手头工作也没有什么工作,在21日下班之前,就把工作整理好,交给了人事部门。

在21日离职时间到后离职,22日就不去上班了。

因为其公司的考勤记录也是用钉钉的,把自己个人的考勤记录截图留存

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并没有给他发工资,公司以他离职未做好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拒付他离职当月的工资。

原本他想要找原单位沟通解决此问题,但是都遭到了原单位的拒绝沟通,且态度强硬恶劣,多次去公司调解都遭到了领导拒绝。

他就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其准备的证据充分,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了属于他的工资。

对于劳动法,作为管理者的领导肯定是非常清楚的,既然领导以各种理由不让走,而且还告诉你直接走人不给工资。

首先手里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你已经提前通知辞职。

你应该这样办:

1. 通过书面的形式,向领导提出离职

最好是留存证据,你已经提供了书面离职申请单。

不要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申请,要不然没有证据。

2. 尽可能用想办法让领导同意你离职。

3. 上交离职申请单后,不管领导同意与否,找到人事部门对讲清准备离职的情况,并且让他们出面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没人交接,就把工作梳理整理清楚交给人事部门。

4. 要是工作不多,在离职之前能够尽量交接完。

要是工作繁多,三天交接不清,可以多花1、2天的时间来交接工作。

离职是一个人,人品最好的体现。

千万不要不交接直接走人,这是不理性行为,同时也给自己留下话柄。

5. 如果公司认为你这样是直接走人,不给你发工资,你就把自己申请离职的证据、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考勤证据准备好,到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作为一个职场人,在做好自己本分的时候,一定要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就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个人利益。

不要担心感觉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也不要担心自己要不回工资,只要自己做的有理有据,这是我们每个人合法的劳动所得,没有哪个人敢不给工资。

以上是老夏对于问题的理解,根据题中存在的可能出发进行分析,给出个人观点,希望能够为你提供参考,岁月静好,愿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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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HR这么多年,总有员工来问,为什么他入职前谈好的转正工资没有兑现,加少了,甚至一毛没加,也是和题主一样的困惑。下面我就来解释一下我的看法。

一、入职前谈好的转正工资,没有落实到白纸黑字,都是空谈

很多天真的没有什么防备之心和工作经验的职场小白,以为入职前,HR跟自己谈好的工资待遇就是自己以为的标准。比如说HR入职前,跟你说,试用期过后月薪7000,在你看来,就是底薪7000,但其实HR说的这个待遇是包含了5000底薪+1300绩效+600补贴+100全勤奖,这样你们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也就造成了你的误会。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在offer上或者劳动合同上,就标注清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以及相应的工资结构,有了白纸黑字的约定,就给自己的权益加了一把锁,万一后续引起劳资纠纷还有证据在手,否则,也只能用工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二、提出离职,公司加工资,不要再留

题主因为公司没有按约定在你转正后给你加工资,就提出离职,然后公司又反过来主动给你加薪挽留你。事情到了这个尴尬的局面,你已经没有再留的必要了。首先,公司没有按约定给你加工资,那就是公司失信在先,想贪小便宜,想压低人工成本雇佣你,或者认为你的能力不值得给这么多工资,既然这样,要么是公司没有太大发展格局,要么是你在公司眼里价值并不高。另外,就你而言,既然已经提出离职了,那就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就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能违背自己当初的决定,公司也不会重用你。

总的来说,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都要在入职前落实到白纸黑字上,尽量避免仅作口头约定。而且,如果因为没加工资就冲动提离职,倒不如在这之前,把自己的疑问和需求反馈给HR,以理性的方式寻求公道的对待,而不是用离职来威胁公司加工资。

PS :我是一枚HR,关注我,职场不再疑惑~

不合法,不符合劳动法。工资是你的劳动所得,公司无权扣发。在合同里有这个条款,建议不用管他,真的发生了,劳动仲裁,法律不会支持这个条款的。

现在的合同,格式合同很多,一般不会出现什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有些专用条款可能hr增加了的,貌似严苛,事实是站不住脚的。 只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意淫。

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转正,这条都不合法。





首先问你一个问题,你入职前签合同了吗?合同上有没有提到7天或15天内员工自行离开不给予相关工资。如果你签了这样的合同,就只能按照合同上的走。而且这种情况下不侵犯双方当事人利益,且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合同是有效的,您辞职的话公司有权不给工资。

但如果你没有迟到早退,并且按时完成了工作被辞退的话,公司不给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果,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内容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你可以选择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相关部门介入的话追回工资的可能信会很高,同时这种情况下成本会相对较高一些。

相关概念:

  • 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代发工资

    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

“企业不给试用期工资”该约定是违法和无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按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你在试用期后离职,单位应当根据合同依法支付就已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以试用期为由扣发其七天的工资,属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建议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予以诉讼,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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