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债务_合伙企业要如何清偿债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5:44:30 人阅读
导读: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司法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

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

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

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

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根据商法中的《合伙企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当合伙企业无法偿债,有限合伙人在自己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简单解释一下: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只要是企业中有一个及以上有限责任合伙人的都属于有限合伙,全都是普通合伙人的称为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欠了钱,他们都得还。

有限合伙人,以自己加入时的出资责任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也就像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一样的。除非发生财产混同,一般不会使得自己资产被无限连带的,放心。

特殊合伙:特殊合伙是指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这种合伙企业。他们承担责任则是自己对自己负责的案件或者项目承担责任。

您还有什么疑问吗?

1.合伙企业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方式: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2.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情况:

(1)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破产仅适用破产程序,不适用实体免责制度。

(3)经破产程序,破产合伙企业财产以及普通合伙人个人财产承担债务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位:偿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

1)破产费用:

①破产案件诉讼费;

②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①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③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④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⑤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⑥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二顺位:偿还工人工资、破产补偿金、赔偿金。

第三顺位:赔偿国家税款、社保费用。

第四顺位: 普通债权。

合伙企业无债务,合伙人有债务。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没有义务承担。

如果确实出现合伙人没有其他财产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也是通过法律程序取得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占份额的收益,用于偿还债务,而非直接动用合伙企业的财产。

这里要注意区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属于合伙人的份额收益的关系。前者指合伙企业的自身资产,处分要经合伙企业的意思机关决定(一般指合伙人会议)。

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收益,那就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用于偿还债务的。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综上,根据该条法律规定结合本次问题描述的基本情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没有多大关系,唯一的关系就是合伙人在企业中依所占份额所得收益可以用于抵债罢了。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先企业后个人),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各普通合伙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之分)。(2)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普通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等理由,拒绝向债权人承担该责任。

3.普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按照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规则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

肯定不需要承担你的个人债务,但是自己的个人债务肯定要承担呀!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