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处罚一般是啥_什么是治安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3:52:31 人阅读
导读:1.治安拘留与行政拘留的不同。(1)范围不同。从外延上看,行政拘留比治安拘留范围要广,治安拘留系行政拘留的一种类别。换句话说,行政拘留包含治安拘留。(2)实施主...

1.治安拘留与行政拘留的不同。

(1)范围不同。从外延上看,行政拘留比治安拘留范围要广,治安拘留系行政拘留的一种类别。换句话说,行政拘留包含治安拘留。

(2)实施主体不同。行政拘留是指所有法律(一般为行政法律)中,行政机关(包含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实施拘留的情形,行政拘留实施主体是所有有权实施行政拘留的行政机关;而治安拘留则仅指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实施拘留的情形,治安拘留实施主体仅限为公安机关。

当然,以上是字面上的理解。事实上,在我国,治安拘留即指行政拘留,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实施,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

2.行政(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的不同。

(1)责任形式不同。行政(治安)拘留是违反相关行政法律的最终责任(后果),而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阶段性的强制措施,不是最终的责任(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行政拘留或治安拘留均由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刑事拘留由国家司法机关实施。

(3)前提不同。行政(治安)系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行为人的制裁。刑事拘留则是因涉嫌(构成)犯罪,可能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4)性质不同。行政(治安)拘留属于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司法行为。前者是国家行政机关(包含但不限于公安机关的所有有权实施行政拘留的行政机关)职权运行的体现;后者则是国家司法机关(一般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职权运行的体现。

(5)时间不同。行政(治安)拘留一般不超过15日,合并处罚不超过20日;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3.是否有案底

(1)行政(治安)拘留一般会在公安机关留有案底。

(2)刑事拘留,如果案件最后被撤销、不被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一般没有案底,如果犯罪成立,肯定会有案底。

注: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在行使刑事侦查权时,属于司法机关。

  

1、行政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区别:《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应当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明确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拘留不等于行政拘留,二者是有区别的。

除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外,还有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

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实施的拘留。除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外,还包括出入境、环境管理、工商税务等。



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建设项目没有通过环评,通知其停止建设而不执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执行,视情况处15日以下拘留。

治安拘留

专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况,如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生活中最为常见。



刑事拘留

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加重情形,比如打架斗殴,轻微伤为治安处罚。如果为轻伤以上,则要负刑事责任。



司法拘留

司法机关对违反诉讼程序及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的拘留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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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上来讲,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违法,即是指行政主体(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广义的行政违法,既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法:即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如当事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应该进行治安处罚的行为。 一般所说的行政违法,都特指狭义的行政违法,主要有三大特征: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3.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是指违反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后,里面既包括治安管理方面的,还包括其他各类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罚。治安处罚,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从字面上分析,就是一个是违反了行政法律,这里指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另一个呢,是违反了刑事法律,这里指的就是刑法。

行政和刑事的界定,简单说,就是行为的恶性程度或者严重程度不同。举个例子,盗窃,如果当地刑事入罪标准是1000元,那么盗窃低于1000的财物,一般就是行政处罚了,毕竟偷东西是不对的。高于1000元,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当然还要结合其他情节。

即使是行政处罚,也分罚款,拘留各种。拘留也有不执行,或者五天,七天,最高十五天的区别。

回到你说的案件,本身,无论是谁,吸毒都是我国禁止的行为。所以,吸毒就需要接受处罚,不能单纯以受害人的身份来说事,除非是被暴力胁迫吸毒等完全违背意志的情况。

至于为何其他人是刑事。你给到的信息并不多,有可能是其他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这些都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如下:

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安民警,还有一些被公安机关授权的乡、镇政府;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工商、财政、计划、海关、港务、外汇等行政主体。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安适用的行政处罚都要加上“公安行政”的字样;

适用依据不同:治安处罚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 3 种;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

适用法律文书格式不同:治安处罚适用的法律文书格式,如:《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和《治安管理当场处罚书》等;而行政处罚文书则与此不同,适用《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等;

罚则不同:治安处罚只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行政处罚的适用,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外,还有其他的行政法。如非法持有、使用假币行为,适用《银行法》;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适用《禁毒决定》等;

罚缴方式不同:治安处罚中罚款和决定和收缴由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处罚中,一般实行罚、缴分离制,罚款决定由行政机关执行,罚款的收缴由银行执行;

执行不同:治安处罚中,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的相对人可以适用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行政处罚中,除了公安、税务、海关外其他的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则不能适用强制执行措施,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权利救济不同:治安处罚的相对人对治安处罚不服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处罚则各有不同,有的只能提起行政诉讼;有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有的在两者间选择,并且选择后就不能再变更;有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选择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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