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属于共同财产,谁出钱买的房子是谁的,婚后如果出于自愿,房本上可以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要知道这就意味着你送了一半买房钱给对方哟!离婚时别后悔。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结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已经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婚前以个人积蓄购房,婚后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性质并没有改变。因此,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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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是在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那结婚以后,才办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该房产在对方居住的条件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这套房产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是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应该属于买房的那一方所有。
如果购房出资行为是在婚前进行,则属个人财产,但如有贷款,在婚后还的贷款,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法规: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并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
(三)知识产权的;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的财产。
无所谓了,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房产,结了婚当然就是共同经营了,真心实意过生活,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法律自由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