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上班后工资怎么算_工伤薪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9:33:02 人阅读
导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算出勤,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只有基本工资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之日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价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可以理解为:除了加班工资以外的所有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或伤残等级鉴定后,企业停发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康复了,能回原工作岗位上班,按工伤前之间约定工资待遇继续上班。

若工伤职工康复了,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双方重新约定工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在家休养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有工伤有治疗的停工留薪期,非工伤职工有医疗期,但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内并没有提及休息期。

休息期一般是我们大家约定俗成的称呼,一般指的就是医疗期或者停工留薪期这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相应工资待遇仍然要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值得说一下的是,一些工厂企业加班情况比较严重,但是总有一种标准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标准工资发放。这种情况不发加班费,大家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是单位以考核为主的绩效奖、年终奖,这些奖金是要按照正常出勤和工作效果发放的,所以不能减少。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毕竟工伤职工一旦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待遇。如果是违法解除,还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待遇。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工伤职工更应该大胆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完全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兑现有关待遇。

不过,如果过了医院规定的必须的停工留薪期,或者职工还要治疗其他疾病,那么应当享受的是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待遇全国的普遍标准,一般是按照最低工资的80%支付。这就有很大的落差。曾经厦门一个外企高管,得病前月薪2万,得病后医疗期待遇1000多元。这也确实没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医疗期的时间实际上也是不短的。根据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龄,最长可以达到24个月,可以在30个月内休完。

如果治疗后确认失去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应发工资标准,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相应工资标准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时的标准来进行计算。

失去劳动能力,只要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者退职手续了,一些地方是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总之国家会给予一定的保障。这也看出我们提前缴纳社保满15年的重要性了。

综上所述

我们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还是非常全面的,希望劳动者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共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作受伤了工资怎么算?分享给大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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