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_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交税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8 19:28:50 人阅读
导读: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规则:1.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几年,就给几倍的工资,最高不超过12倍2.工作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3.劳动者工...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规则:1.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几年,就给几倍的工资,最高不超过12倍2.工作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3.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月均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所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规则就是:1.离职补偿金高于当地年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缴税,不高于3倍的部分不缴税2.高于年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除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计算一下他的平均月工资。3.用计算出的平均月工资,减去3500,乘以税率减速算扣除数,计算个税。为平均每月缴税金额4.用3的结果,也就是平均月工资缴税金额乘以工作年限,得出总缴税金额。注:所有工作年限,都是12封顶知道计算规则,excel公式就简单了,自己写吧。

答: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有点复杂,参看文件规定。

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一次性补偿金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目前,实践中,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采取与员工主动解除合同的方式,给予员工一次性补偿金而不是年终奖。

考虑到税法政策是动态修订的,这块政策今后可能是变化的,也请今后随时关注最新变化。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计算方法: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予以扣除。


注意:以上是针对解除劳动合同而言,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有区别的,因此,如适用上述条件的,应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方式,而不要用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  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  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  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  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  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  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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