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法律效力_离婚协议如何生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0:39:00 人阅读
导读:离婚协议生效时间应该在民政局颁发离婚证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离婚协议产生于双方经协商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扶养均己协商完毕并双方签字同意。鉴于是双方协议离...

离婚协议生效时间应该在民政局颁发离婚证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

离婚协议产生于双方经协商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扶养均己协商完毕并双方签字同意。鉴于是双方协议离婚须到民政部门对双方离婚和离婚协议内容依法进行审查,当经审查离婚符合条件且确系自愿,协议内容也合法,该协议留存民政局存档,才会准予离婚并今颁发离婚证。证和协议同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对内容共同认可的一个协议。可由夫妻双方自己写,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扶养权,抚养费等等,自己不能搞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建议找律师代书,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避免日后因离婚协议再起纠纷。当然找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是需要支付费用的。根据你们双方是否涉及财产,财产金额具体是多少等问题,收取的律师代书费是不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可由夫妻单独一方来写,也可双方协商共同订立,但是无论是由谁来写,最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因为离婚协议是约束男,女双方的,可以看作是合同的一类,既然是约束双方的,就需要双方对内容都签字表示认可。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及现有财产状况。

3、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重新分割财产。

您好,作为一个律师,我想告诉您的是,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涉及到的有关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如果只有一纸离婚协议,并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携带双方都签字的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这时离婚协议才有了法律效力,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都按离婚协议办理。若一方不遵守,则另一方可以诉诸法律。所以说只有一纸离婚协议而未办理离婚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离婚协议经公证以后是否有效呢?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但其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如上一段所述,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但实话实说,意义真的不大。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后,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

在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登记离婚,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我国《婚姻法》将协议离婚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某些离婚夫妻存在这样的误解,即认为双方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即自动解除。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双方的离婚协议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这道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3⃣️、从以上法律规定看,离婚协议没有离婚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离婚时才产生法律约束力。

4⃣️、对离婚协议返回要求变更或撤销的,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在离婚一年内起诉。

5⃣️、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内容,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一方后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查明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的,驳回重新分割的请求。

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和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对方仍拒绝履行的,当事人才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表达自己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