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经常都有机动车停在非机道上,的确影响了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道路交通法规定,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侵走非机动车道,对违法的车辆分别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严重侵犯了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路权,给非机动车驾驶人带来了十分不方便,往往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但有的城市(场镇)为了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在靠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划上停车位,这样使本来就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拥堵,给非机动车的行驶带来行驶的困难。
当我们自己正常行驶的道路被机动车占用,我们第一时间发现时,应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尽快驶离。占用非机动车道会给骑自行车及电瓶助力车的驾驶人带来安全隐患,诱发事故发生,一般情况下他们听了警告后都会自觉驶离现场。
对于停车后锁门走人的车辆,无法寻找驾驶员的,应拔打110电话报警,交警会用拖车将占道停放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违停车辆拖走,保证非机动车的行驶安全。
有些城市道路由于周边没有停车场,被当地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上报交管局,经论证后,由交警部门统一在右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划有临时停车位,来解决周边办事群众车辆的临时停放。
当非机动车行驶至这些路段,就要减速慢行,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不要与行驶的机动车太接近,小心谨慎骑行才能保证自已的行驶安全。这种停在停车位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车辆,我们是没有办法让他开走。
请驾驶员朋友们不要违法侵占非机动车道,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放。违法行为很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我们隔壁就是当地事故处理中心,有段时间本地严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力度是真不小,一天能见两三波拖车拉着满满一车非机动车到厂区。问了门卫大爷,大爷说乱停乱放都被拉过来了。
之后找了处理中心朋友问问情况告诉我交警队统一行动严查,被查的车如果当时车主不在会被拖走,并告知到这来取车,交警会开罚单,然后教育。交了钱就可以去处理中心提车。我们这是200加批评教育。
一般问题都不大,顶多罚款,交了钱去提车就行!
非机动车划线停车目的为缓解停车压力,对非机动车的行驶事实存在影响但只能互相包容,且非动车道并不是所有路段都会划线,区别不同宽度只有部分路段会有停车位。
车辆各行其道互不干扰是最理想的状态,而事实情况总会有非机动车占机动车道行驶或者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的问题,造成这种情况除刻意违章行为以外大多数情况确实迫于无奈。
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在主城区一般为3.5~4米之间,机动车加上单侧后视镜的宽度平均在1.9~2.1米之间,在折叠好后视镜的前提下车道也仅有一半的空间可以通行,如遇到倒车入位或起步走车的情况非机动车车流的整体行进速度会被减慢,为不降低通行效率就会有非机动车借道行驶的情况发生。
不过交法中对于类似情况有明确规定,遇到非机动车存在障碍的时候可以短距离在机动车道行驶、待通过障碍区之后回到非机动车道,这种行为并不属于违章。同理机动车在非动车道停车起步也不属于违章,这种“冲突”被规则化解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只能相互体谅一下了。
至于停车划线问题确实没有在所有路段,非机动车道过窄被停车位占用后自动车车道宽度低于设计规范1米的路段不会划线,一般车道在划线之后至少会保证从路牙石到停车线外延超过1.5米,在非城区路段一般非机动车道在5.5~6米之间可以保证3米左右的通行宽度,这一距离对于非机动车而言已经足够了。
城市停车难是现实问题,没有足够的资源建设停车场只能最大化利用空间,只有同时使用非动车和机动车才能体会到两种不便利,尝试换位思考还是可以包容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