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偿还公司债务_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责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4:27:56 人阅读
导读:谢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

谢邀。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

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

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对“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责吗?”的回答。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对公司制企业作一下介绍,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有法人财产权,顾名思义,"有限”的意思是承担有限责任,按现行巜公司法》规定,股东只对出额负责,所谓出资额是指按公司设立时《章程》的规定,承诺的注册资本额,股东如按约定履行了出资额,且在公司经营中无个人不当得利,则资不抵债时,可按破产法规定破产,并不会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请大家持续关注黄振财务在线,财务实务知识精彩纷呈!

公司合规且出资到位则不需要,把承担的注册资本额度亏完为止,但是你的企业要走破产程序。

一、保护股东权益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条款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是不是就是股东的免死金牌?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就可以掏空公司资产,最后逃避债权责任了?

公司法也针对这个问题,也做了防范,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公司必须合规运营,股东必须出资到位,在这种情况之下才可以受到公司法第三条的保护:股东以承担的注册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否则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评论:所以,公司要财务合规,股东和公司的财产要分开。

综上所述:如果股东要享受《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承担有限责任的保护,那么必须是在合规的经营情况下,股东和公司的财产要分离,公司财务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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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和董事长有义务为公司偿还债务,董事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董事,董事会选出来的董事

长,所以他是股东,有义务去偿还公司债务。

二、股东只承担自己投资部分,不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如果实缴制的股东,就不需要承担公司任

何债务。

三、董事长有义务带领公司去赚更多的利润,偿还公司的债务,其次董事长只承担本人投资的部

分债务,其他债务不用承担,如果自己也是实缴制股东,那就承担董事长职位的责任,解决

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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