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所谓的这个被删是指最终发布的注安新大纲和之前发布过的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较而言的。
首先“双重预防机制”被删这个说法是不严谨的,因为只是在安全管理科目中把“双重预防机制”的条目删掉了,但“双重预防机制”中的第二重,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本来就存在,不存在被删的问题。
其次,在专业实务科目中,“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依然存在和保留了,没有被删除。
再次,“双重预防机制”作为自2016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政策方面重要的一点,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到中办国办《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乃至于国务院安委办和各行业部委,均推出了一系列推进文件和具体措施,可以说是已经成为近几年之内的政策热点和重点之一。
所以说,注安考试不可能忽视这么一个重要的安全管理要求,各位考生必须重视和把握“双重预防机制”的政策要求和专业操作要求。
2019年注安应该如何有效复习,可关注我的分析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HyZRhV7eI0ld6-t-UGhdig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吧,是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现在都在推动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需要风险点识别辨识、评价、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很多的内容。做过工贸、交通运输、危化、建筑施工的双重预防机制资料。
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核心是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关键是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目的是通过精准、有效管控风险,切断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岗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企业动态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2.建立企业动态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并实现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报告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