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主任能承包物业吗_你觉得物业费能由业主委员会支配吗?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0:47:54 人阅读
导读:这是两个问题,或者业主自行管理小区,或者外聘物业公司。不管如何选择,都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按双过半原则通过决议。一、自行管理。这个难度很大,而且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小...

这是两个问题,或者业主自行管理小区,或者外聘物业公司。

不管如何选择,都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按双过半原则通过决议。


一、自行管理。这个难度很大,而且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小区。

作为业委会负责人,你应该首先和其他委员进行论证,结合你小区具体实际,看看其他实行自行自治的小区有什么先进的经验等等。然后,提出一个你小区的自行管理方案,包括怎么管,管什么,由谁来管,向老百姓收不收费?收多少,不交的话怎么办?等等。


按照个人的经验来看,那些所谓实行业主自治的小区,普遍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许多业主拒绝交费。他们认为,应该用收取的停车费,广告费,进场费,租金等公共收益来折抵。

就是说,不应再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那么遇到此类问题,应该怎么解决?这些都必须考虑到。

如果你小区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或者户数众多,规模较大的话,建议还是别搞所谓的自治。


二、外聘物业公司,这个相对简单的多,但是在程序和具体操作方面要注意。

上位法规中,目前并无业主大会(业委会)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具体法规,原建设部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只可在某些方面参照一下而已。


当然,在某些地方性法规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意见。

作为业委会,在这个事情上必须要严谨,多听听业主的意见,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的建议。

不要搞一言堂,要结合本小区实际,看看周边同档次同类型的小区的具体管理情况和收费标准。可以采取让参与投标的物业排代表现场答辩的方式,让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现场提出问题。

在决定投票的环节上,必须邀请街道办、居委会乃至派出所的代表现场参与监督,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对于物业管理费,只能这样解读,大部分小区业主都是无权过问,也不知道物业公司与业委少数人在一起支配使用物业管理费,换句话,业主只有义务缴费,一切都不知情。物业管理费到了物业公司及业委,其实,是一盘糊涂帐,那怕它们会公示,业主们都是是不懂得的。现在大部分业委会都与物业公司一起去暗箱操作去分割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其实,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应该考虑一下,有无需由物业公司去管理理我们属于业主的物业,也有无必要去设立所谓的业委会;是否能把小区管理归还街道社区去重新制规则去设立管理和服务于广大业主及市民。因为,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三方已产生了很多矛盾和纠纷,不但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安定,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也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我们有关部门,人大,政府部门是否为广大业市主及人民群众好好考虑重新制新的法律法规去服务和管理小区的问题,去维护广大业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更好地安居乐业,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安定!

(图片拍于广州天河·华南植物园·2018·8·5)







个人感觉不可行。首先现在人们抵触的不是物业公司,而是抵触收取业主费用,却没有达到业主预期服务的一个群体。无论是谁管理小区,就得有一个完整的利益群体,免费义务劳动是不存在,只要有了利益,管理方就有私心,想要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业主就想要自己付出最小化,就会产生矛盾。本来就是阶级斗争,想要换个形式就想要处理问题,那是不可能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小区内有一部分人购买了车位,一部分人没有购买车位,但是没买车位的仍旧进小区随便停放,无形中侵害了购买车位人的利益,而未购买车位的人认为我买了房子,不买车位我的车子也得回小区,就会产生矛盾,买车位的说管理者不作为,拒交管理费,未购买车位的看别人不交,他也不交。慢慢的管理者就会退出,并且双方都骂管理者。

不要再提物业这个话题了,反正不赞成生活小区商业化管理,这一块是政府的责任,应该好好研究一下,政府怎样才能管理好这些新的群体?只有这样才能创建美好家园,和谐社会,每个群体的基层必须建立,基层党支部,没有党的领导,什么事儿都是瞎闹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