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责和权限_董事的职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6:29:20 人阅读
导读:董事会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能是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具体地讲,就是评价CEO及整个公司的经营业绩,挑选、解聘及奖励CEO,并监督公司的战略决策与执...

董事会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能是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具体地讲,就是评价CEO及整个公司的经营业绩,挑选、解聘及奖励CEO,并监督公司的战略决策与执行。因而,董事会拥有一定的职权,主要包括:(1)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2)挑选、聘任和监督经理人员,并掌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3)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4)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职权也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1)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2)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与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3)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致改选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特征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二、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

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

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

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三、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

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

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

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

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

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 副董事长、常务董事。

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

是董事会的主席。

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懂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高级管理层是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董事会工作职能主要包括:

(1 )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

(2 )挑选、聘任和监督 ;; 经理人员 , 并掌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

(3) 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4) 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

扩展资料: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

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公司最高权刮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再产生董事长,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代表的是公司所有者的权利,董事长通常是公司持股最多的。

而一个公司的总经理属于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广义雇员范畴,由董事会任命,接受董事会监督,承担经营管理和具体执行职少责。

董事会拥有所有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而总经理拥有经营权和部分决策权,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总经理可由董事长或者董事兼任,也可聘请非股东担任。

通俗说,董事长是公司“老板”的代表,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打工者”,大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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