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怎么计算_担保期限如何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3:35:51 人阅读
导读:担保这个事可不这么简单。虽然你没说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不过期限上差不多。你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一年,那么按照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你的保证期限就是一年。不过保证...

担保这个事可不这么简单。

虽然你没说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不过期限上差不多。

你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一年,那么按照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你的保证期限就是一年。不过保证期限的起算时间是债务到期之日,你看一下你担保的债务约定了到期日了吗?

如果约定了,那么就在约定的到期日开始一年,如果债权人没有向你主张保证责任你免责。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要钱之日是债务到期之日,你的保证期间开始计算。要是一年内,债权人没找你承担保证责任,你免责。

但是要是债权人找你承担责任了呢?

当然你就不能免责了。

这里有一个误区,就是当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你主张了保证责任,但却在保证期间结束后起诉你,法院会判你承担责任吗?有些人会说,保证期间不是结束了么,当然不担责啦。可答案是,你依然会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主张了保证责任。

只要主张过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即停止计算,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叫保证期间向诉讼时效的转化。

大家还有什么想探讨的,欢迎留言讨论。

一般是6个月。

1、按照《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4、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最高法院《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2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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