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多大男方不能提出离婚_孩子不到一岁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7:36:48 人阅读
导读:《婚姻法》没有规定孩子未满多少岁夫妻不能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

  《婚姻法》没有规定孩子未满多少岁夫妻不能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对小孩多大不得离婚,没有强制性规定。据婚姻法规定的理解,小孩一周岁内,一般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情形,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有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这只是原则性的,并不是必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

  2、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后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首先可以由父母进行协商。对于父母双方达成的协议,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支付子女所需费用,或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应不予准许。双方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当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或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

  (二)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的案件中一般是会涉及到三个问题:

第一、离婚的问题。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是否愿意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现在的情况是,小女儿九个月,那么,男方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因为《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起离婚。基于这一条的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如果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是不受这一条限制的。

另外,如果双方都表示愿意离婚,双方是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这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在双方难以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或者难以就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就无法协议离婚。

第二、孩子抚养的问题。

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的,如果女方有不适宜和孩子一起生活的情况,男方是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

对于已经13岁的大女儿,法院基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生活的角度出发,一般是会随母亲生活的,这样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但是,如果女儿明确的表示愿意与父亲一起生活或者母亲有明显的不利于与女儿一起生活的情况除外。

第三、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般原则是在照顾女方的前提下,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平分,但是,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

可以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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