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_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7:29:15 人阅读
导读:这要看什么用人单位,如果是临时工一般单位是不会建立档案的,也有的单位无权保管档案,他们只是建立临时的工资表等。比较正规的单位给你建立劳动合同,给你交养老保险医疗...

这要看什么用人单位,如果是临时工一般单位是不会建立档案的,也有的单位无权保管档案,他们只是建立临时的工资表等。

比较正规的单位给你建立劳动合同,给你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如果是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一切都好办了。他们要你的学生档案,为你建立人事档案。

员工职业危害的职业健康档案,需保存至该员工离职后30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答: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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