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_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3:29:08 人阅读
导读:成本法就是指按照股权的初始取得成本计量,如市场价出现上涨或下跌均不进行调整,只在获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转让出售时确认损益。与成本法相对的是权益法,两者之间有一些互相...

成本法就是指按照股权的初始取得成本计量,如市场价出现上涨或下跌均不进行调整,只在获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转让出售时确认损益。与成本法相对的是权益法,两者之间有一些互相转化的临界点,一般性的规定如下:

>50%持股并实际控制公司:成本法

>=20%,<50%且具有重大影响:权益法

<20%且不具有重大影响:成本法

所谓的重大影响一般是指派驻董事,实际控制公司一般是指可实际控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也即可以对公司的绝大部分事项进行决定。当然也有一些其他的施加重大影响的方法比如大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小股东行使、托管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持有少数股权的公司视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当持股比例上升或下降时越过临界点并符合判定条件时,需要在核算方法之间转换。相关的处理方法在会计准则中都有较为详细的叙述,相关步骤也需要有一定会计专业基础知识才能看得明白,这里不再赘述。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一般为50%以上,使用成本法并在母公司账面均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参股公司则根据持股比例的不同使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财务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基金对于投资项目的投资一般使用成本法,即便基金向公司派驻了董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往往和金融资产、合并报表的相关处理方式一起出现,是一个解读企业财务报告时的相对具有复杂性的科目之一。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下列两种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控股合并的控制形成母子公司。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与合营企业相联系。(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重大影响与联营企业相联系。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1、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3、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扩展资料: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利险并存: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AB-成本法CD-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理论上全应该为权益法,但是对于A中子公司的处理,不能使用权益法,因为可能子公司确认收入后,母公司就忙着确认投资收益了,最终可能会出现母公司已经把利润分配出去,子公司还没把钱给母公司,为防止超分配问题,改用成本法,报表中要换回权益法B项,没公允的,要用权益法用不成,困为没公允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1、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2、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3、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 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一)权益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核算使用的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企业会计学吧,哈哈。我也在帮我老婆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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