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有什么后果_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有什么后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8:38:47 人阅读
导读:1.你违约了。2.公司认为你没信用。3.会影响下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该公司,如果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该公司,...

1.你违约了。

2.公司认为你没信用。

3.会影响下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该公司,如果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该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已经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当全面履行,而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看似个人之间还是国与之间,是矛盾不可调和还是有意毁约另有它图?总的来说,应该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刚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不想上班了,可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就完美了。 如果你不通知,用人单位已经将合同报到劳动部门,将来你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伤,就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 建议你还是到现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一下。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擅自离职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该赔偿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则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这个需要看之前你没有上班的单位有没有给你办理养老保险,如果办理的养老保险,那么你可能会有影响,对于同一个险种目前还只能是在同一家单位缴纳,不同险种可以在不同的单位。如果你长期不去上班,单位应该会把你开除吧,这样就会把你的保险停掉,你可以在新的单位做续保,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离职,不需要领导批准; 如果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的话,直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当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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