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法人跑了_为什么公司倒闭后,有的老板要跑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7:08:00 人阅读
导读:小股东、没投多少钱、公司法人代表跑路了、想脱离出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有什么债权债务或者破产,也是有限责任。你即刻另谋出路吧,不用为此担忧,以后那人回来了...

小股东、

没投多少钱、

公司法人代表跑路了、

想脱离出来?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有什么债权债务或者破产,也是有限责任。

你即刻另谋出路吧,不用为此担忧,以后那人回来了再商量处理。

因为银行或者其他的非银金融机构不傻,对于有限责任的债务除非公司大到一定程度,业务好现金流好负债率低,比如上市公司、无限血量的央企、老干妈之类的企业。否则借款协议里面一定会有大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要么你就别借。这是一种商业大环境下博弈的平衡。否则一般小企业主也能以有限公司有限责任来规避风险的话,银行也会将高风险以高利率的方式转嫁出去。因此如果自己是小本生意想靠银行贷款来放大规模,期望失败了银行买单,成功了固定利率打发掉银行,天底下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这个中间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最终通过风险投资这个品类完成了,小企业需要资金发展,但是没有足够的资信怎么办?通过获取风险投资,失败了一起玩完,成功了风险投资能拿成百上千甚至极少数上万倍的回报时,成功的项目覆盖掉失败项目的成本,最后大家都有肉吃。而银行贷款一般只给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最入门的企业还要靠大股东个人担保增信。而完全的信用贷包括公司债券一般只有为数并不多的民营上市公司可以享用。央企我们就不多说了。

除了金融借款,企业的广义负债还包括供应商货款、加盟商保证金等,如果公司资金链断裂,供应商急了也是要上门堵人的,比如某著名薯片。而这类负债一般是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所以出了事情跑掉也是某种人的选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缴的股份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股东要享受以上两条权益,必须合规经营,否则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法院报:股东有限责任情形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对于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并未明确适用的具体情形,因此实践中还需根据以下内容判断:

一、股东存在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组织结构混同、住所混同等是常见表现;

二、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如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实现,则不存在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条件。故公司资本显著不足是适用的前提;

三、滥用行为与债权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若前股东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其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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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分条陈述如下:一、公司法人和股东跑路逃避债务股东逃债的话,那么由有限责任转为连带责任,可以对股东的个人财产进行追索。对法定代表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法律文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刑法》 修正案(六)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二、股东申请破产的话,破产也是要根据破产清偿顺序来的,公司对外的商业债务属于共益债权,优先于公司股东的权利。法律文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扩展资料申请破产流程 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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