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如下: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业委会成立首先是开发商正式交房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日期,然后去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申请成立业委会,由社区召开全体业主投票选举
成立业委会貌似很简单,实际上操作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笔者是有实际操作的,个中的一些阻拦和业主的不支持会让你生不如死,真的会让你想放弃的。说白了,业主太自私,都是一盘散沙,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1.需要在小区进行初步动员,并搜集20%以上业主签名,然后提交社区和街道,要求成立业委会。很多时候,你提交了签名并不一定理你,这时候需要动员业主前往社区和街道施加一定的压力。有上百业主前往的话,而且是正常的诉求,社区街道不得不启动程序。
2.社区接到申请后,会组织开发商,社区分管主任,业主代表进行座谈,并在小区发布公告,号召业主参与业委会筹备小组。筹备组一般由7人组成,社区分管主任做组长,业主代表选出副组长,开发商一人配合,业主代表4人。需要有公益心,有时间,不怕辛苦,热心服务小区的业主参与动员。筹备组成立后,需要公告参选人员名单和最终选出的名单。
3.筹备组成员需要出门入户做深刻的动员工作,这个过程是很难的。笔者曾经在筹备组阶段最多的一户业主家去过三次以上,进行业委会成立的好处宣讲。很多时候,业主是冷脸相对,直接给你一句“我们不管!我们不参与!别再来了,烦死了!”或者是“我家物业费已经交了,别再来烦我了!”。遇到这个情况需要很大的耐心。筹备组应该多利用现代化的手段qq群,微信群等建成业主群,然后在里面宣传。
4.动员工作做到差不多的时候,需要选出业主代表(单元长)。这个过程业主都是相互推诿的,“我没时间,做不了”“有工资吗?没工资谁干啊?”“你让其他人做吧”“xx室人不错,你们让他做呗”。这时候就需要综合大家的意见,告诉业主,很多人觉得xx适合,你同意吗?有人出面了,这时候业主还是基本会同意的。这个过程需要公示单元长的名单,接受大家监督。
5.单元长选出来后,再由同一栋楼的单元长中,推荐楼长做整栋楼业主代表。单元长虽然是大家推荐的,但是很多人并不会乐意承担这个责任,怕得罪人。所以,选楼长的时候也是相互推诿的。这就需要筹备组从中协调,并宣讲业委会的公益性和责任性,楼长也是成立业委会的一个必要的程序,是代表整栋楼行使业主的权力。楼长选出后,公示7天。
6.楼长也选出来后,就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了。这个过程是很艰难的,需要制订业主大会召开的章程并公示。同时需要动员业主代表(楼长)和业主都能在召开业主大会当天全员到场,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
7.业主大会召开前,第一项议程就是宣布筹备组的工作已经完成,筹备组正式解散。然后业主大会进入议程。在业主大会前半段推选举出候选人,然后由业主大会根据投票规则进行投票,得票高者当选。一般是5人7人9人或者11人组成业委会。后半段是讨论一些公共事项,如物业公司问题,业主公约的讨论和执行,维修资金的申请动用,突出的问题讨论,停车位和公共收益的一些事项。
8.业委会成员选出后,由业委会成员内部推选出适合的人选担当业委会主任副主任何执行秘书。
9.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一些决议。
10.业主大会依法成立后,记得住建局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分析: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1、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3、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4、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5、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1、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选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8、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10、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成立业委会流程是报社区同意,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候选人供大家讨论,选举业委会,报社区同意后正式批复公布公示,七日内无异议正式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