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比转正低很多_试用期被辞退?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8:22:30 人阅读
导读:你好,看你的情况,因该是刚毕业的学生吧,不然没有实习一说。确切的说,只要你毕业踏入社会工作,你就不能叫实习了,应该叫试用。你刚参加工作,经验少资历浅,所以刚进入...

你好,看你的情况,因该是刚毕业的学生吧,不然没有实习一说。确切的说,只要你毕业踏入社会工作,你就不能叫实习了,应该叫试用。

你刚参加工作,经验少资历浅,所以刚进入一家公司必然要从试用{就是你说的实习}开始干起。相应的,试用期{实习期}的工资也比较低,但还是有标准的,不会低的特别离谱。法律上规定,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应该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除非你们公司本来的工资水平就偏低,后者没有按照规定给试用期的工资,否则不会是你说的那么低。

就因为你觉得实习期工资太低了,所以你想快点转正,好把工资提上去。以我的职场经历来看,想要快速转正,唯一的办法就是你能在有限的实习期内做出非常大的成绩出来,让领导看到你的能力,才有可能提前转正。除此之外,没有捷径。

我建议你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努力工作超额完成任务,让领导认可你;另一方面一定一定要搞好人际关系,尤其是跟领导搞好关系,让领导有帮你的意愿。这两方面你做好了,直接转正也不是不可能的。

每个上过班的人都知道,新到一个公司,会有一个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才会给你转正为正式员工,那么,试用期十几天就辞退,合理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一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劳动者也考察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过相互的考察,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试用期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个相互考察的时期,双方中有一方觉得不合适,都可以在这个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必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其次,试用期对双方的益处在哪里?

在很多人看来,试用期是约束劳动者的,只对用人单位有好处,对劳动者没什么益处,真的是这样吗?

从用人单位来说,因为有了试用期,就有一个时间期限来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与公司文化和同事的融入配合度等各方面,能够相对全面地了解这位员工是否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同时,在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是比转正后工资低的,有的公司的部分福利要员工转正后才有,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人工成本;同时,在试用期考核未通过的员工,公司可以延期转正或者直接辞退而不必支付赔偿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的权益。

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就需要在试用期好好表现,以争取能够按期转正。同时,试用期也给劳动者一个时间来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在这个期间,如果员工发现实际工作跟预想的差别比较大,那么就可以提早提出来,要么换到合适的岗位,要么直接辞职。因为在试用期,员工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不需要一个月的等待招人交接时间。

三、什么情况下,员工会在试用期被辞退?

在试用期被辞退,相信每个员工都不想遇到,毕竟再重新找工作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员工会在试用期被辞退呢?

1、工作能力完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把你招进来就是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如果你的能力跟工作要求相处太多,在短时间内完全不能胜任,那么公司就会考虑把你辞退重新招合适的人才;

2、工作态度有问题。有的员工工作能力很强,但是个性太鲜明,不遵守公司的规定,比如经常迟到早退,不听从领导的安排,跟同事的沟通和配合不流畅等等,公司从大局出发,也是不想留这样的员工的;

3、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比如员工有偷窃的习惯,总是把公司的东西拿到家里;或者无意中泄漏了公司的机密,无端顶撞领导与同事产生纠纷等等,对于这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都是零容忍的态度。

4、公司的经营遇到问题。我的上一家公司就是这样。三个月前还在各种招人,结果三个月后说公司账上没钱了,要裁员。那么裁员肯定就要从试用期的员工裁起,因为成本是最低的,公司不用付赔偿金。

因此,一个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毕竟公司招一个人进来就希望能够做长久一些,这样也省去了招聘的成本;而员工也希望在一个公司能够有长久的发展。而公司辞退员工,总是因为各种原因的,要么是能力的问题,要么是态度的问题,或者是双方的价值观不一样,总之,在试用期,公司是可以有很多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合理的。

一般转正后会比试用期高百分之二十左右。《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工资规定如下: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法规:(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题主在决定“到底该不该继续上班?”这个问题之前,应当首先搞清楚“到底为什么入职后谈的转正底薪比面试时谈的转正底薪低了1000多元?”。那么到底为什么前后谈的转正薪资差了1000多元,我想大概有诸多原因,搞清楚这些原因再决定要不要继续上班。

第一、自身能力不足

自生能力主要包括岗位专业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1.岗位专业能力不足导致降薪而不是直接解雇那说明你的能力不是被完全否定了,只是能力配不上你要的工资,那么公司其实已经给了你机会,就看你个人是否要把我这个机会。2.一般的工作中很少会出现因为沟通能力不足而导致降薪的情况,如果题主刚好遇到了,那可能是这种情况导致工作出现失误。3.题主应聘的是领导岗位,而自身的领导能力并没有达到面试预期值。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建议考虑提升自身能力,务实求进而不是考虑要不要继续上班。

第二、没有搞清楚工资构成

一般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关于绩效工资不同的公司考核方式和发放时间也都不一样,有些季度考核季度发放有些则是季度考核剃度发放(所谓剃度方法即每月递增发放,第一个月发的最少,最后一个月发的最多),所以题主应该首先搞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以及是否有绩效,有绩效的情况下绩效的考核方式和发放时间又是怎样的。

第三、纯粹是想耍赖降工资

我有个朋友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应聘的第一家单位面试时谈的底薪12000,最后到手6000,没有原因,单位就是耍赖不给面试时谈好的工资,而且我的这位朋友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也没有明确注明工资的金额,最后我的朋友只能选择了离职。虽然劳动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注明员工的劳动所得,但是有些公司还是会不写,所以如果题主遇到的是这种情况,那就离职吧。

总体来说,题主应当搞清楚为什么入职后谈的转正底薪比面试时谈的少了1000多元的原因,再考虑去留问题。以上仅代表个人的看法,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职说笔记】将用不同的职场思维,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评论和关注

  转正后的工资比试用期还低,是违法的。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或去劳动监察投诉。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工资可以与转正后工资相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被辞退?为什么?

虽然说工作是双方双向选择的结果,不过试用期被辞退,总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还是要了解被辞退的根本原因,避免下次再遇到相类似的问题。

简单的说,试用期被辞退,无非就是“三个不行”。

第一个不行:自己不行。

自己不行被辞退,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要么是自己的能力不行,不符合相关岗位的要求,单位或许给过机会,但是没有效果,长痛不如短痛,领导只有换人,要么就是自己态度不行,对单位和领导的事情不够上心,老是出差错,还不愿意接受批评,更别提改进了,如此一来,领导心里不爽,也不好交代,只好拿我们来开刀了。

第二个不行:公司不行(老板不行)。

有一些时候,运气不好,领到本来也是信心爆棚,想大干一场,团队组建好了,可是突然业务环境发生了变化,简单的说没单子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公司也不可能选择养闲人,会有计划的进行裁员,要裁员,肯定是先从试用期员工开刀,毕竟试用期的员工赔偿比较少,对工作的影响也没有裁老员工和熟手的影响那么大。

第三个不行:良心不行。

有些公司接了一些短期的业务订单,临时需要增加人手,但是明说了,人家又不干,所以有些坏了良心的老板或者管理人员,就会想歪招,招聘的时候不吭声,但是项目完成了了,就借口试用期不合格,把人炒掉了,而且试用期的薪水还付得比正式员工低,完全不把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当成一回事。

总之,试用期被辞退,有时候是自己的原因,有时候自己也无可奈何,这就提醒我们,到了单位,工作要认真对待,不能吊儿郎当,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铁饭碗的说法,做不好事情,没有业绩,混得了一时,不能混一世。

当然,如果遇到不良的公司或者老板,利用试用期当成坑害劳动者的手段,我们可以收集好证据,毫不犹豫的到相关部门去投诉举报,讨还一个公道。

更多职场问题,请持续关注我的分享,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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