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过高到哪里投诉_小区乱停车怎么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39:26 人阅读
导读:解决财产的归属,明确各方权责,才能定纷止争。所以,这个先要解决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

解决财产的归属,明确各方权责,才能定纷止争。

所以,这个先要解决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的车位,都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车位。其他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用于出售,赠与或出租等等。这种情况,对于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通过收取停车费就具有法律依据。

而对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开发商无权进行处分,并且对于共有车位的经营,原则上需要业主大会决议通过才行。。

为方便业主了解车位的权利归属,下面的这张图做的非常好,基本把可能的情况都进行说明,一目了然。


有些小区因为停车位不够或者是车主为了图方便,将车子乱停,导致其他业主出行不是很方便,那么面对小区乱停车的现象,该如何处理呢?

1、 小区内有些司机会将自己的车子停在别人的停车位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车位上放置一些障碍物或者是注明这个车位是私人车位,提醒他人不能随意停放。如果还是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在车位上安装智能车位锁,它能够有效的防止他人占用自己的车位。

2、 有些车位为了方便,会将车辆停在路口禁区,车库门前等等,物业也可以在禁止停车的范围内粘贴违章禁停的标志,提醒车主这里是不能停车的。物业也需要并且加强巡逻,如果发现有人乱停车要及时制止。对于外来的车主,物业可以引导其将车子停好。物业也可以在禁止停车的范围内,栽种一些花草,并且设置好指示牌。

3、 有些小区是因为停车位不够,因此出现了乱停车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可以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协商,将小区的空地或者是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或者车主也可以将车子停在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

4、 如果业主碰到了乱停车现象,业主可以告知违停的车主这种行为不是恰当的。如果违停的车辆占用的主要通道,导致其他车辆出现困难,我们可以联系物业或者是拨打110,请他们联系车主移车。

你好,很高兴和你分享我的经历,我们小区去年也因为停车费的问题和物业发生了矛盾,起因是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定价收取停车费,我们发现了,投诉了,现在暂停收取停车费,等所有手续齐全再收。

首先我们业主发现不合理后,及时和街道社区投诉了物业,可惜没效果(你懂的),随后我们打了12345市长热线,并且喊了本地电视台记者要求物业出具收费手续,物业拿不出来,电视台做了报道,然后市长热线回访说已告知社区处理,这时候收费就停止了。

其实停车收费我们都是理解的,没有免费的服务,都要吃饭的。可是作为业主我们要求公平公开,我们首先要求街道社区组织成立业委会。其次由业委会,物业,街道社区三方在一起开会协商。沟通路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产权问题,停车费具体定价等问题,达成一致后,上报社区,物价局等部门审批合格后,就可以收费了。

这样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才会心甘情愿。希望我的经历能给你提供帮助

纵观全国,业主对物业管理居民小区这种模式都不赞成。逐步将分裂干群关系,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究其原因竞是物业把自已当成比法院公安还历害的大机关了。

物业没有权利收取露天停车场费用!那是全体业主的产权!业主说的算!建议堵门维权

要搞清停车费是否合法,那么应该先弄清小区停车位的几种情况和产权归属。

小区内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个部分。

地面停车场,又分为规划停车位和公共区域改建停车位。

地下停车场,分为规划停车位和人防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74条,和人防法第5条第2款,对于,

1 地面停车位中的规划停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就规划为停车位,在核算公摊面积时,是不会计入业主公摊面积。这种停车位开发商是可以销售并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 地面停车位中的改建停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规划为绿地或者道路或者景观等公共区域,这部分面积已经公摊到业主的房屋中,后因车位不足,物业将这部分公共区域改建为停车场。这种停车位开发商是无法销售产权的。

3 地下停车位中的规划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已经规划为车位,不会计入业主公摊面积。开发商是可以销售和办理产权证的。

4 地下停车位中的人防车位。这种车位,业主争议最大。首先,这部分面积不会计入公摊面积。其次,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但只有在战争时期,各地各级人防机构才会强行征用,以做战备需要。而在平时,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享有"收益权",可以出租或者出售车位使用权。但售国家法律限制,出租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因此第一次签署租赁合同,只能签20年。但开发商通常会承诺,与房产同期,这种承诺,严格的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相信今后的法律会更加完善,就像目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现在已经有了法律解释"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只是目前法律尚未明确是"免费自动续期"还是"收费自动续期",但现在的倾向性意见是"免费自动续期"。

好的,说完了车位的产权和收益权问题,再来谈停车费的问题。

停车费分为两部分,场地使用费和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1种情况,如果业主购买了车位产权,物业只能收停车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购买车位产权,物业可以收取停车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2种情况,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3种情况,如果业主购买了产权车位,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停车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购买产权车位,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停车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4种情况,业主如果购买了车位的使用权(即与开发商签署了停车位租赁协议),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停车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购买车位使用权,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停车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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