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_欠工资多久算恶意欠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3:26:39 人阅读
导读: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发放工资日期发放即属于侵权,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2.如果恶意欠薪,即可以支付但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发放工资日期发放即属于侵权,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2.如果恶意欠薪,即可以支付但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工资(5000-20000)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劳动者以上的工资的。可以构成恶意欠薪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该月工资在下个月的约定的日期前必须支付。逾期即属于违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应该按月支付,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超过就是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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