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如今母亲去世了,如何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这个问题。当然是要看你母亲临终前是否留有遗嘱,才能给出答复的。
根据你的内容介绍得知,房产是外婆买给你母亲的,房产的确权登记在你母亲的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外婆健在,外公去世,父亲同意把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要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需要符合的条件是,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放弃继承权,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能把房产确权在你名下的。
依据继承法的的规定,房产确权人对名下拥有的房产是有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的。房产拥有者死后她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如果你母亲临终前留下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该房产的话,法律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愿望,就由财产拥有者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你母亲临死前没有留下遗嘱,房产又是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由于外祖父已经去世,外祖母和父亲还活着,就根据继承法由外祖母,父亲和你平等继承该房产。
父亲同意把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只能说明父亲愿意放弃他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财产,却不能代表外祖母也放弃了继承权,除非外祖母也愿意放弃属于她继承的部分财产,才能合法的把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
也就是说,如果三个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两个主动放弃了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者必须出具书面证明,三个人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后,你就可以依照程序进行遗产评估交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更名登记了。
父母离异后儿子跟着父亲,现在母亲死了,儿子该如何继承遗产问题。
从题主提供的条件可知,他和妻子离异,双方生有一子,儿子现已二十岁,随父生活。现前妻病故,家中尚有90岁高龄母亲和两位兄弟。
在这种情况下,谈论儿子的继承问题,我以为,应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此情况下,依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次序是:
配偶、现子女、前儿子和母亲。二个兄弟系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法实现继承。
假如前妻再婚后生有一女,那么,前妻的遗产将由配偶、过去和现在的二个子女、母亲四人继承,继承份额相等。
如果前妻生有二个子女,则遗产由五人继承,份额相等,依次类推。
此种情况相对简单。即配偶、儿子和母亲三人继承,份额相等。
此种情况比较筒单。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仅有儿子和90岁高龄的老母亲二人,遗产原则上圴分,每人一半。
具体分割时,互谅互让,向需要照顾的一方,稍加倾斜。
只要前妻的遗嘱不违法,就需遵遗嘱办亊。
总之,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合理合法,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儿子的继承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和类似问题的朋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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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继承要先看父母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则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协商继承遗产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继承遗产。
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亲都过世,即有子女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按份平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继承法》规定,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母亲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顺序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具体要看该房屋购买时间。如果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你爸爸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妈妈去世后,一半房屋属于遗产,子女和你爸爸及妈妈的父母(如在世)平均继承。如果是你爸爸婚前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你爸爸名下,属于你爸爸个人财产,你妈妈无份额,你们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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