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办房产证怎么办_没有房产证怎么离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2:03:54 人阅读
导读: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不配合,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打确权之诉。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对房屋的归属就行约定,需在离婚后1年内对房屋进行分割,原则上各...

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不配合,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打确权之诉。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对房屋的归属就行约定,需在离婚后1年内对房屋进行分割,原则上各享有50%。如果一方愿意主张房子,需补偿另一方房款,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子,一般竞价,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一般拍卖,对拍卖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 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的房产:   

1.没有房产证的,法庭一般会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不作处理。   

2.可以在离婚后再次提起分割财产之诉。   房产证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谁购买谁所有,如果是婚后房产,那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可以夫妻协商分割。房产证即使没下来也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可以对于未发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一般来说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划分包括还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1、婚后共同买房型 首先,要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婚后购买的房产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起还贷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 3、婚前一方买房型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又细分为两点,一种是婚前取得了房产证,另一种是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是婚前取得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同样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为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 4、闪婚闪离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位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3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离婚不需要房产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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