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取消_申请撤销,死亡宣告需要哪些相关材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0:43:20 人阅读
导读: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要件有三项:(1)有被宣告死亡人存活的事实。(2)有本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死亡申请人范围相同,只是不受顺序限制。(3)由...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要件有三项:(1)有被宣告死亡人存活的事实。(2)有本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死亡申请人范围相同,只是不受顺序限制。(3)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法定顺序的。这个顺序是根据被宣告死亡者与利害关系人的关联度、影响度、亲密度来决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原来有限制,今年民法总则颁布后修改了,现在没有顺序限制了。 民法总则: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原来没有《民法总则》,是按照《民通意见》来的,对比可以看出来。 民通意见: 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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