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动者当天交辞职书当天离职,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为你解答:首先还是要提醒你这样做确实是很不负责,你不仁,我不义,情理之中可以理解,但不代表自己就代表了正义,好了,我也不圣母玛利亚了,就你的问题我先回答结果:可以!(因为你都破釜沉舟了,还有什么顾虑?)社保公司也会主动给你退,你自己买就行。但是如果直接离开,没有离职证明,你去下一家公司如果要求,你拿不到非常麻烦;工资多少也是自己的血汗钱,为什么就不要呢?你今天如果这样处理,以后出现同样的问题怎么办?这也是职业素养问题,自己也要培养,否则你以后去哪都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首先应该和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值得注意的一点,你要向该公司索取离职前的工资明细单,并确认工资是否没有问题。你一定要先好好和沟通,如果想办法能让他们打一个欠条并盖章那是最好不过的了,这就是你的工资金额凭证以及他们拖欠工资的证据。如果沟通未果,则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劳动部门都会为劳动者维权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