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有安置房吗_农村拆迁没有安置房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1:16:43 人阅读
导读:经常有人咨询这样的问题:自家有两套房屋先后遇上拆迁,当地政策规定已经被安置的人口不能二次被安置,第二套房屋再次遇上拆迁时只能按照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予以补偿。这样的...

经常有人

咨询这样的问题:自家有两套房屋先后遇上拆迁,当地政策规定已经被安置的人口不能二次被安置,第二套房屋再次遇上拆迁时只能按照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予以补偿。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下面小编就该问题与大家讨论!

上述情况一般出现在按人口安置的征收过程中,一个人不能两次获得安置房,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只能经历一次拆迁,这很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都明确规定了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农民的意愿提供货币补偿、安置房补偿或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一般来说,集体土地上较多出现按照人口安置的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较少出现人口安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违法建筑才不予补偿,那么合法的建筑为什么不能按照法律规定获得补偿呢?

我认为实践中之所以有这种地方性政策,可能是出于如下原因:一是为了降低补偿;二是法律规定了农村一户一宅,如果一户多宅仍然能够获得补偿,那么与一户一宅的规定会相悖。但是如果村民已经获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遇上征收就应当按照补偿方案获得补偿。在这里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张三是A村人,其在本村有一处宅基地,2005年其还在B村买了一处房子并办理了登记。张三家有5口人,全部居住在A村,2013年A村房屋拆迁,5个人全部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了安置房。2017年B村的房屋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这种情况下,张三如何补偿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张三至少应当获得与自己房屋面积大小相同的安置房或是货币补偿。征收方不得以张三2013年获得了拆迁安置,拒绝给予张三合理的补偿。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安置房是法律规定的补偿方式,凡是通过合法拆迁程序开发建造的安置房,被拆迁人将来都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办证时间作出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具体安置房建设项目来分析。

因此,在拆迁方无法提供现房安置时,被拆迁人应主动考察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因为房屋建设项目必须经历立项、规划、土地征收、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审批,而且还有关注建设方的资金状况等,从而尽可能减少后续风险。并且,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写明安置房的具体位置、朝向、结构、用途、面积、楼层、交付日期等,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写明。并且,建议被拆迁人对办证事项进行约定;如果没有对办证事项进行约定,可以在当地相关规定、政策中查找办证依据,例如,《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安置房竣工验收后,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由区人民政府按程序统一组织办理征地及土地出让等手续,负责向国土、房产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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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好!还在正月十五以前,都是过年。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的确是个大问题。城中村改造工程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关系到村民们方方面面的现实问题……看似简单,如果处理不好后患无穷。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有几个现实的关系到村民利益的大问题,离婚妇女的合法利益就是其中之一。

《婚姻法》的法律法规条款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但是“入乡随俗”、“乡规民约”也要得到理解尊重,二者只有有机结合在一起是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保障离婚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司法实践。

以西安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解决离婚妇女合法权益的实践来看:

基本上都是能够满足离婚妇女的基本生活/居住权。

也就是说:在拆迁安置协议签字生效前村民夫妻婚姻存续的,女方的基本权利都能够得到法律上、“乡规民约”、男女双方家庭的认同。(65.20)既65平方米住房/20平方米的商户收益权,享受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经济补偿费。(但是、这其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和纠纷)只能是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基本原则上讲,必须得到基本保障。

如果: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还是那句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去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节日快乐!




你好,我是叶子,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这儿去年因为河道改建,据说是要把我们这儿一个有着历史底蕴的珍珠泉公园改造成一个风景区,据说是投资了几十个亿,所以把公园往下沿河的房屋全部都拆迁了,但是安置房到现在还没有盖好,要是交房住人最起码在两年以后了,那么这三四年的时间,那些拆迁户都住在哪里呢?

首先第一种,有其他住房的,比如儿子结婚后有房子,老两口房子拆迁了,那么就会先暂时住在儿子家,或者说,儿子的房子被拆了,小两口暂时住到父母家里去。当然这样也是不太方便啊,很多婆媳矛盾都是因为婆婆和媳妇住在一起,天天四眼相对免不了就要有勺子碰锅沿儿的事情发生,但是这样也是最省钱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找到亲戚家的没人住的老房子暂住。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现在农村有很多空房子,就是因为在城里买房以后就搬到城里去住了,老家的房子就空了下来,所以如果亲戚家有空房的话可以去暂住,顺便替他们看着点房子,都说房子不住人就会很快荒废,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便利条件的话,去暂住房主也是很愿意的。

第三种,租房,因为这次拆迁户比较多,由上万户人家,所以更多的是找不到免费房子住的人,所以就只能选择租房住了,不管是租住在村里的老房子,还是我们这儿政府盖的廉租房,一个月100-200的房租就可以勉强住下一家四口了,也是非常不错的。

据说在没有分配到安置房之前,每户每个月可以领到200块钱房租补贴,但是到底是真是假就不太清楚了。

感谢阅读,我是叶子,关注我,每天更新农村新鲜事。

一样的,唯一区别的是房产来源方式不同,但最终房屋私有产权都属于个人,土地使用权归你。

如果是我的话,我是不会买的,因为我现在住的就是安置房。相比较商品房来说,确实是小区环境差,配套设施差,物业管理也不行。现在秋收了,我们小区里好多晒玉米的,还有绿化带里种蔬菜的,是不是很无语。并且拆迁户一般都有多套房子,大多用来出租。人员流动性大 ,鱼龙混杂,居住体验肯定是不如商品房的。我一直都想再买一套高档小区的商品房,奈何囊中羞涩。

这个问题我来试试。

题主意思很明确,您是一个户口仍在原籍的外嫁女,希望娘家房屋拆迁的时候能得到一套安置房。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弄清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户口人数还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

农村房屋拆迁常用的补偿方式有三种,即宅基地补偿、安置房补偿、货币补偿。本题讨论的是安置房补偿。假设,您的户口本上注明您的父亲是户主,成员还有您的母亲和弟弟,您家4口人共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现在这处房屋拆迁了,如果按照人口数分安置房的话,势必您家应分得三处,您父母一处,您一处,您弟弟一处,显然,这不现实,也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按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根据相关程序,先让本地有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面积测量,再根据房屋结构、建成时间(新旧程度)、室内外装璜情况、附属设施等依照地方物价作出一个估价。然后,按照评估价值交换安置房,这就好操作了,也有法律依据。其依据是《土地管理法》。

因此,您即使户口仍在原籍,希望得到安置房的可能性也不大。除非您的户口是独立的!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希望能对您有一点点帮助。




没有宅基地的农村户口适婚男女遇到拆迁能不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这是当下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

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的两大因素:一、拆迁范围内的农村户口,且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个是首要条件。根据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人转户”认定,确定所有家庭成员可以享受多少拆迁安置面积。

二、拆迁的主体—房屋以及附属物。

房屋的结构为砖木或者砖混通常可以认定为房屋面积。披房,阳光房等大多数情况认定为简易房归纳到附属物。

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原则上就可以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就题主所述:

农村户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享受拆迁的第一要素——“身份”认定问题。

拆迁主体——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需要以下考量:

1、无宅基地,无房。这种情况通常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村里的田亩,青苗等补偿是有的。

2、无宅基地,父母有房。这种情况是可以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可以与你父母合并计算,自然分户。

个人建议:如果农村没有宅基地或者房屋,也可以通过本村村民的流转或者交易得来,可以享受同样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问题延伸:

宅基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遵循《一户一宅》的政策。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宅基地的申请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

1、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成员增多面积不够住,可以申请宅基地。

2、外来的人员因为工作的需要落户,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后,可以申请宅基地。

3、因为小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拆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关注我!我是身处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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