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怀孕会被开除吗_正在找工作,发现怀孕了,会不会因为歧视而不录用?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3:38:09 人阅读
导读:观点1:我感觉首先你评估一下自身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和工作技能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首先按你说的来年是一定要怀孕生子的,此为前提。1.你的经济条件如果很好那么我感...

观点1:我感觉首先你评估一下自身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和工作技能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首先按你说的来年是一定要怀孕生子的,此为前提。1.你的经济条件如果很好那么我感觉就未必一定要去找个事情做,直接在家待孕做妈妈,特别是身边没有老辈的人来帮忙看孩子的情况下。2.经济条件一般可自身技能并不突出,只能从事低端工作,那么我还是建议你当全职妈妈算了。3.经济条件一般从事办公室一类工作那么我建议你可以全职,因为你现在就没怀上多久能怀上都是不确定的,即使真怀上了也基本上不影响工作,现在一般正规的公司怎么的也会准许自己的员工请产假吧,即使不准到时辞职也来的及。4.如果从事专业性强,对坐班要求不高的,比方说会计,设计之类,那么可以去选择兼职,直接接订单就可以了噻。5.如果经济条件不好,那么只有做个苦逼,赶紧找个全职的工作,要不然生活的压力会折磨你的。

  观点2:我也有一同事,不到试用期怀孕了,肚子大了已经五个月发现了,快到生的前三周休产假,签了128天的产假。结果广东2017年又修改了产假变成208天(包含在产假的职员)到了128天之后,她真的不来,老板直接叫她不用来。同事牛逼了,抱着娃去劳动局,最后老板私下妥协了。因为公司不大,懒得跟劳动局耗下去。

  观点3:你好老实,一年后再怀孕。我们公司有个女的,进来五个月,自己偷偷怀孕到了四个月,突然跟老板说自己怀孕了要停薪留职,让公司给交社保。一切在进公司前都预谋好的,反正这个时候老板也不能开除她,所以她乐呵呵得回家去了。这样的人虽然被公司很多人骂死,但人家无所谓。不要脸不好皮的……

  观点4:我在翠微上班时,经常碰到一个怀孕的女孩,肚子已经很大了,我问她,她说快7个月了,每天还开着车上班,男人在国外,婆婆现在过来在家和她做伴,我问她什么时间休息,她说到八个月以后吧,现在公司人手紧张,不能请假,她是做培训的,北京人。我想起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怀孕好像和工作没关系,每个人都在正常上班,我记得我在纺织厂织布车间的女工,她们工作是三班倒,白班前夜后夜,怀孕七个月之前都是正常的倒班,每天工作都是站7.5小时,半小时吃饭时间,七个月之后就是长白班。我是后期调另一个单位,轻松,但是也三班倒,七个月之后才上长白班,预产期提前半个月不上班在家等待生产。现在的女孩子基本一怀孕就不上班了,或者不怀孕就提前休息了,现在要个孩子真不容易啊,付出代价真大。

  观点5:其实女人在怀孕生子和工作之间真是选择什么都是难,我婚前有份不错的工作,在上海做餐饮管理,一个月收入也有一万二三,当时结婚时已经有27岁了,老公又在部队,请假回家刚结婚就怀孕了,又是在外地,公婆和老公都反对,让我辞职,没办法只能辞了,回老家跟公婆待在家,重新找个工作又不现实谁会要怀孕的人,虽然老公会每个月给钱用,但那种感觉真的不太好,又长时间待在家里,公婆多少也会有些想法,现在宝宝快出生了,至少也得把宝宝带到一岁才能放手工作,唉,真不喜欢这种生活。不是经济能力和能不能养孩子的问题,只是觉得女人不论何时还是要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和经济好。我个人觉得你还是先在事业上把路铺平了,再要孩子,26岁也不算大,人家30多岁生孩子的也有很多。要不然等有了孩子真的好多事都由不得自己可以选择。

  观点6:当然是全职。首先,你还没有怀孕。准备怀孕和已经怀孕是两码事,准备怀孕和真正怀孕之间,是需要时间的。其次,就算你怀孕了,准备离职,你也可以离开不是。只要按照合同提前和公司打招呼,何况,怀孕了再工作五、六个月,完全没有问题。闲在家里真的就对宝宝好吗,也未必。第三,要想兼职,只是机会问题,总比全职的好找吧,等你真的怀孕了再说吧!

等生完了再找吧,到时就成了你的优势了。

看到这个题目,觉得挺新鲜,于是我把视频看了一下,我觉得,这个孕妇不太诚实,她有错在先。

这位女士在已经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没有告诉公司自己已经怀孕,仍然参加应聘。

公司让她做个策划,结果没有通过,老板发现她不适合应聘岗位,决定辞退她,她反倒立刻向公司说,自己已经怀孕了,辞退当天胎儿流产,孕妇认为自己流产是被吓到造成的。

我怎么觉得,该孕妇有碰瓷嫌疑呢!

而且这个孕妇被辞退,会产生几个后果。

一,用人单位会更加谨慎选择女性。很多单位都担心女士在工作期间怀孕,因为在工作期间怀孕了要给予照顾,哺乳孩子的时期还要给她正常付薪资,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不太爱使用孕妇。

二,很多孕妇其实她们是很想参与工作的,但是,就是担心被公司发现了,因此才会掩盖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就像这位杨女士一开始就不诚实说话,导致后面流产了就来怪公司。

三,我认为公司并没有错,公司在开始用她也不知道她怀孕了,发现她策划做的不符合公司要求,是在规定期限内辞退她,而她又跟公司说,自己怀孕了,她把怀孕这个事实拿出来,说事,就是要公司对她流产这件事负责,因此个人觉得这个女士是非常不厚道的一个人,像在碰瓷!

大家怎么看一起讨论。

老板并不满意这个女员工,走正常手续辞退,合理合法合情,没毛病。

女员工工作到手,正在憧憬未来生活,被人看低并辞退,心里不爽又不服。使出杀手锏,说自己怀孕了,那意思就是威胁人家:不能辞退一个怀有身孕的女员工。


那法律规定到底能不能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所以,人家是可以辞退她的,当然不会受她胁迫。

辞掉她当天,她自然流产了,然后工作也没了,孩子也没保住,闹成这样她就觉得自己被公司坑了,就想往公司身上找补偿或赔偿,于是这个事上网了。


这是不是碰瓷?

不是。

这是自私没得着好。

心思很好:该挣钱了,又怀孕了,就正好谋个能怀着孕的差事吧,反正三年合同正好能在怀孕生育及哺乳期得到很多好处。在家呆着那可是啥好处也没有。

可惜了,公司运气好,进入正式合同前最后一步,人家把她辞了。

我是在想,这样的女员工,如果没有辞退她,未来的日子正好符合了她的小算盘,那公司可……


带孕找工作,设计生活,不算碰瓷!

但是,流产了,找人家的补偿或赔偿,就有点碰瓷的意思了。


什么叫“与老板沟通过程中发生冲突”?老板怎么也不会打人骂人,不值当呀!估计也就是双方据理力争罢了。

这个证据和诱发女员工流产的因果关系,有吗?即便是拿出老板污辱人的证据,你流个产人家又能点多大点关系。


我确实是同情普通人,更同情弱势群体,更同情受伤害的一方,但是得讲道理。我怎么还有点看不起弄得这事呢?

我是林灿,喜欢就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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