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多少项权利_预备党员的权利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3:11:15 人阅读
导读:《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陆首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早烂数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的义务包括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包括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严格地说应该不对吧!因为我党一大到六大的历次党章中,虽然没有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下来,但在许多条文中已经贯穿了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比如自觉交纳党费,严守党的秘密这从建党之初就有。

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独立的章节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现行党章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特点,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作了更具体更完备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与权利。这句话更为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准确的说,应该是在党的二大上确立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共二大上正式通过了《党章》,里面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后来经过多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党的十八大上.

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是一样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是一样的。对于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相同,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预备党员之所以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由于预备党员入党时间短,对党和党的事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停留在初步阶段;而是预备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还不够熟悉。扩展资料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原因:

1、党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确地还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

2、党组织对预备党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预备党员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不宜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期间,预备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自觉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自己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异同?

有 ,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与义务,一是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二是在党的报刊杂志发表自己的观点,参与讨论党的政策。三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与党员,五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是在讨论党员的处分时本人有申辩的权利,七是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八是党员有权利向上一级党组织甚至中央提出自己的要求与意见。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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