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继承_房产遗产怎样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0:20:05 人阅读
导读: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协商不了就必须要起诉到法院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继承遗产房屋的问题,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2016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现在,在下文为您介绍具体步骤,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裨益。

遗产继承房屋

一、遗产继承房屋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遗产继承房屋所需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从上面内容可知,办理房产继承的继承人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此外,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文,在此不赘述。

对于多数人来讲,房产是父母过世后留给子女最大的遗产之一,但是这笔遗产怎么完成继承过户呢?可能很多人都知道,要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过户,但是公证要收费,而且收费是根据继承房产的价值计算的。按照北京的房产动辄几百万来算,公证费需要大几万元。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法院诉讼,拿到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不管是调解书还是判决书均可,只是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一般不愿意到法院解决问题。今天给大家介绍第三种房产继承的途径,既不用去办公证,也不用去法院打官司,但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开始试行《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房产继承不再必须经过公证和法院裁判,而是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手续,但要经过以下几关:

1、房产查询:向档案窗口申请查询拟继承的不动产登记情况;

2、申请:申请人提交继承不动产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的,须在登记部门办公场所,在登记部门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内容提供材料;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也就是房产本或不动产产权证;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3、查验:登记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继承材料进行查验,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4、询问: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登记部分可以就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询问。

5、受理:经查验、询问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6、审核:登记部门受理后,按照要求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以发函给出具材料的单位进行核实。

7、公示:对拟登记继承的不动产在登记部门网站或不动产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6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记载于登记簿。

挺过上述七关,申请人就完成了房产继承过户,可以拿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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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一般需要区分两种方式,即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这两种情况,手续和程序办理一样。先说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就是老人没有留遗嘱,房子归所有继承人共有。继承人在法律上一共有好几层顺位,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最为重要。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三方都平等的享有房子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老人没有指定房子归谁继承,那么老人的配偶、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子女都想有继承权。为什么要先说这个问题呢?因为房子要过户,就必须先要搞清楚,这个房子到底归谁所有,然后才能考虑过户的事情。

1.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呢?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其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销户证明;

其二,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其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其四,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所有的继承人,是所有继承人,如果缺少一个,房产局很有可能不给过户。

2.继承人过多怎么办?

如果继承人比较多,就有导致新过户的这个房子,需要把所有人的名字都登记上去,手续也比较繁琐,房产局也一般会建议确定一个或者两个继承人。比如,老人有四个子女,那么这四个子女可以先确定,房子到底由谁来继承,签订继承协议,确定财产分割。注意,这里要纠正一个常识,老人的女儿,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儿,对于老人的房子,也是有继承权的。

在签订协议之后,你就可以拿着协议和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房子的手续,带上以上材料去房产局过户了。

遗嘱继承,就是老人明确写了遗嘱,并在公证处公证了,这个房子要留给某个人。这时候就需要被继承人额外提供老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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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办理时有遗嘱的带上遗嘱,法定继承的要带上不动产权证,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您好!

相对于一般情况下的房产过户(例如,买卖、赠与),房产的继承过户,麻烦之处不在于过户,而是在继承

房产继承过户,是两个词语:继承、过户,也就代表了: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经过两个步骤。

这里分几个方面说明一下,其中重点说一下继承如何办理。

继承的办理

1.为什么需要先办理继承?

这与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相关规定有关系。

房主去世之后,遗留下来的房产份额要由继承人继承。但是,继承人是谁、有多少个、各自继承多少,这些问题都不是由房产过户管理部门(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能确定和解决的。但是,以上问题不确定,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不敢、也不能办理过户的。

这就是为什么要先办理继承的原因。

2.凭借什么才能办理过户?

一般来讲,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认两样东西:要么是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要么是法院出具的《法院判决书》。这两样东西是具有公信力的凭证。

这两类凭证,是针对不同情况下的继承办理结果。

(1)继承权公证书

在房主去世之后,当法定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无论生前是否留下过合法有效遗嘱),就要走继承权公证的手续。在办理方式上,分为三个步骤:

步骤一: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

这个步骤,需要由继承人自行相互协商而定。

如果继承人之间达成了一致,例如谁放弃、谁继承、谁继承多少份额。这些都没问题了,才具备去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基本条件。

步骤二:材料准备

要准备好以下四类材料,才可进行公证手续的办理:

  • 房产证明

  • 继承人身份证明。要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没有第一顺序,就要第二顺序继承人的。

  • 亲属关系证明。去世人(包括被继承人、以及继承人中去世的)、在世的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等。

  • 死亡证明。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的去世人的死亡证明。

步骤三: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所有继承人到场,包括继承的、放弃继承的。如果有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到场的,需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代替。

公证处根据公证流程,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具体办理流程不展开了)。

(2)法院判决书

如果涉及到多位继承人、且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有诉讼一条路可走。这时候就要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受理之后,开始着手打官司。

最终的判决结果,会通过《法院判决书》的形式体现。

房产过户

有了上面的凭证,方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这个过程相对比较简单。

注意:在继承过户的办理过程中,有些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公证处、或法院出具相关证明(人)。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会担心以上凭证的真伪。

其他继承办理方式

除了上面两种常见的途径之外,还有两种办理继承的方式,简单介绍一下,不普适:

  • 一种是直接办理。涉及到继承人不多、材料齐全、家庭无争议的,可以尝试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一下。国家已经取消强制公证,部分地方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一站式办理继承过户。这个需要题主自行去询问。其实办理流程和复杂程度是一样的,只不过少跑了公证处、少缴纳公证费而已。

  • 一种是调解。适用于有争议、但是争议未到不可调解地步的情况。这时候,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出具一个《调解书》。当事人再拿着这个调解书,3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法院会出具一个《民事裁定书》,作用同公证书或者判决书。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这些材料。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局的死亡证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等。死亡年代久远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等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如果办好了继承权公证的,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的。那就只要带好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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