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分财产和赡养父母_外嫁女有权来跟兄弟分房子,却不赡养父母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7:48:13 人阅读
导读:这种情况普遍存在。这种人照顾父母都以为吃了亏,当然爱赚小便宜,面对财产,显露贪心是必然的。既然是兄弟,还是原谅吧。凡是死抠父母的,很少有过好的。这样问题,外人看...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这种人照顾父母都以为吃了亏,当然爱赚小便宜,面对财产,显露贪心是必然的。既然是兄弟,还是原谅吧。凡是死抠父母的,很少有过好的。

这样问题,外人看来,感慨几句,当个笑谈,但是谁摊上谁闹心,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父母的偏心和不公平。

从法律角度,父母有权支配个人财产,就是说,他们的财产爱给谁就给谁,这是他们权利,但是这里面就有个问题,就是把财产给了小儿子,然后其他所有费用其他儿女均摊,尤其是住院费用,法律上没毛病,但情理上,确实欠妥。

尽管是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也不一样长,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父母还是要公平一点好,现在这么做显然不公平,也会人为的导致家庭矛盾,这种矛盾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父母这么做,完全是在激化矛盾。

正确合理的做法一:财产归小儿子,那么主要赡养义务归小儿子,其他儿女按照各自的孝心,照顾老人,给老人买东西,依靠个人认知,而不是法律规定,法定赡养义务归小儿子。

正确合理的做法二:老人的财产不着急分配,老人的花销,由老人的财产出,不够的,几个儿女均匀分担,公平合理。

正确合理的做法三:老人的财产不分配,所有的老人所需费用由几个儿女分担,待老人故去,资产均匀分配。

补充两点:家里困难的,可以多照顾一下。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可以多分。家里条件好的,可以让出分配的遗产,这是自愿和协商的,而不是强迫的。

不继承财产也要养赡养父母!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共同责任,继承财产也是儿女都有份的,这是法律规定的。都是一家人,别紧盯着妹妹或姐姐的那点无奈说事儿,利弊往往都是共存的。谁出力多或少老人心理有数,放心吧。

照顾年老的父母是兄弟姐妹,对父母应尽的,义不容辞的责职和义务。

父母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把你们从小一把屎一把尿,把你们兄弟姐妹一个个拉扯长大成人不容易啊?

千忘万忘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能忘,如今父母老了,当儿女的完全应该关心,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直至养老送终。

儿女都是父母的亲生骨肉,心心相连永远不离弃,父母的财产所有的儿女,都有平均分摊继承的权利。

老一套只有儿子独占的时代早已过时了,希望父母们改一改老的旧意识,让儿女们关心照顾之下,安度自己的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中华民族是一个古老而优秀的民族,有很多优良传统自成一体,该传承的还必须传承下去。但是有很多根深蒂固的陋俗,也随着一代传一代,深深的扎下了根,要想抵制它,谈何容易。

就拿农村养老和遗产的问题来说吧,总是把嫁出去的姑娘当成泼出去的水,家庭财产传男不传女,认为当儿子的才是养老的根本。使很多嫁出去的姑娘也有一种老的思想传统,在赡养娘家老人这一方面只是帮忙,而不是主动承担起主力军的作用。

就如楼主所提,一些农村重视养儿防老一说;女儿出嫁以后,你们认为该不该跟家里的兄弟一起赡养父母的这个问题。我们也不要用道德来绑架她们,只能依法来说事,才是正确的。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扶养未成年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这个义务一直要履行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才算终止责任。又根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相辅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互惠互利的特殊关系。

因为,父母从小养育子女长大,等父母老了,手脚不灵便,没有收入了。依法子女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帮扶父母的责任。所以,出嫁的姑娘和娘家的兄弟一起赡养父母,才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其实,除非去法院,一般靠自觉。

我的父母和我家先生的父母,都是我们管。兄弟姊妹管不管,随他们。

您好!

现在关于女儿到底应不应该继承家里财产的话题,依然讨论的很多。多数情况下,给出的理由无非就是:

  • 老一辈子的传统都是这样,传统,存在就是合理的……
  • 女儿嫁出去是媳妇,连孩子都随女婿家的姓……
  • ……

从个人观点上,很反感这种区分。这里不存在“争不争”的问题,而是“该不该”的问题——如果理应继承父母的财产,却被放在“争”的角色上,对于女儿来讲,是不是公平呢?

什么叫该不该呢?就一个行为:对老人的赡养。放到儿子或是女儿,应当遵循这一同样的标准。我们不去讲什么大道理,只是做两个对比。其中,把儿子、女儿调换一下位置,一个道理:

  • 养老靠女儿,财产全留给儿子,女儿该不该“争”?
  • 养老靠女儿和儿子,财产全留给儿子,女儿该不该“争”?

第一种对比,凭什么让女儿付出的多,却得到的少甚至什么也得不到?

第二种对比,凭什么儿女同样的付出,却把“好处”都留给儿子?

如果有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当父母的,在鼓励一种扭曲的价值观:不劳而获,或者同劳多得。公平么?

  • 不用拿什么“小时候还养了女儿”之类的话作为理由——儿子应该也没少被养;
  • 也不用拿什么“这是我的财产,我愿意给谁就给谁”作为理由——理论上没错,但是留给子女的,就是父母处事不公。如果儿子女儿因为此种行为不相往来,是谁的错呢?
  • 也不用拿传统来说事儿。男尊女卑的社会,早就过时了。
  • 更不希望有“我的财产回头被女婿家分走、在我们家传不下去”之类的思想。如果是这样,女婿家也是同理,意味着只要是女性,谁家的财产都没份。而生女儿的唯一的意义就是从小到大给别人家准备一个儿媳妇。

归根结底,做到对父母的赡养,就理应继承父母的财产,这与是儿是女无关——这才是正确的价值观,是正确的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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