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 儿子有没有义务_债务人过世,子女有责任承担债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22:30:16 人阅读
导读:如该借款为个人债务,则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子女仅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如无继承则无还款义务;如债务为夫妻债务或家庭债务,则应由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偿还您...

如该借款为个人债务,则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子女仅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如无继承则无还款义务;如债务为夫妻债务或家庭债务,则应由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偿还

您好!首先对您的遭遇感到惋惜。

父母如果继承了儿子的财产,就必须帮儿子还债。如果放弃继承财产,同理债务也不用再归还。

具体来说,假设儿子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儿子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平分儿子继承儿子的财产。但是父母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必须继承债务。也就是说,遗产必须要先归还债务,剩余部分再进行继承分配。当然当“资不抵债”,也就是遗产价值≥债务时,父母可以选择放弃遗产,而超出部分也不需要父母在归还了。

下面将就这个问题详细叙述

第一,财产的继承与分配方式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必须按照遗嘱执行。如果儿子因为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也就是说,父亲、母亲、配偶(如有)、儿子的子女(如有)将会作为法定继承人平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债务的继承方式

《继承法》第33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提及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想要继承财产的话,就必须要继承等份额的债务。或者是说,遗产必须要先用于归还债务,剩余部分再进行分配。

从题主的具体情况来看,假设儿子欠银行的债务为房贷,

  • 如果继承人还想要这套房子的话,就必须按照继承财产的份额先把债务还上。将房产撤销抵押之后,在根据每个人分配的份额,完成继承过户手续。

  • 如果继承人觉得房子的价值≤还需要还贷款的钱,那么可以放弃继承财产,银行将收回财产。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只能说不一定。

银行

首先来说银行,欠银行钱通常有两种方式,贷款和信用卡,两者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区别,就是有无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

当我们在银行贷款时,贷款合同上除了有借款人的信息和签名,如果有配偶,则配偶会作为共同还款人(也是担保人),此笔贷款同时也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银行向配偶追讨债务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没有配偶,银行认为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则有可能要求增加担保人,当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时,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所以不要轻易给人担保,免得背上不必要的债务和法律责任),所以这个钱通常是要还的。

而办信用卡时,原则上是没有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的,打个比方说你已婚了,但是在信用卡申请时填写未婚,银行未必能查得到,但是在贷款时必须如实填报并且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所以信用卡更像是个人债务,银行一般也不会像配偶追索,即便是追索,配偶也可以说对此债务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拒绝承担债务。

支付宝

支付宝里,无论是借呗还是花呗,本质上都是小额消费贷款,申请时与信用卡类似,不需要配偶知情,也没有担保人,所以我也倾向于认为其是个人贷款,家人不需要偿还。

但是信用卡也好,小额消费贷款也好,都会催生一个群体,叫做追债公司专业讨债人,电话会把你骚扰的不厌其烦,是还款还是影响生活,就看你怎么选了。

还有一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人,如果有人继承了某人的遗产,那么就要承担其债务,而如果不继承财产(或没有财产),那么有人不需要承担其债务。

俗话“父债子来还”,落实到具体问题时,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这里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说一说吧。

【胡某曾是某运输公司的一名司机,他见一些同事辞职(当时叫“下海”)搞货运收入高很多,于是也辞职了并用家中的全部积蓄和跟刘某某借的3万元,买了一辆卡车跑运输。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料半年不到就发生了车祸,且胡某不幸遇难死亡了。胡某儿子办完丧事后,将父亲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其父的借款,但最后仍欠下刘某某1万多元无法了结。此时的刘某某以“父债子还”为由,要求胡某的儿子偿还欠下的l万多元钱,但胡某的儿子拒绝还钱,声言父债与自己无关。刘某某认为胡某的儿子说得不合情理,遂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父债子还”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判决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父债,儿女仅在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内有义务偿还,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父债,儿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另外,如果儿女放弃了继承权,则完全没有义务偿还父债了。

要是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如果父母欠债的话,有父债子还这一说。但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就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词了。

中国人是讲信誉的,这也是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那个子女也不希望父母背上不讲信誉的臭名声去见阎王。为父母偿还债务,保住父母一生清白的好名声,子女走在路上,头也会昂到让人高看一眼。除非,作为子女的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不得不当老赖,那只能是迫不得已的无奈了。

就如楼主所提,债务人过世,子女是否有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能用道德来绑架任何人来回答这个问题了,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说事。

依据法律规定,欠债人的配偶是有偿还债务的责任的,父母,子女就没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了。

依据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期间内,夫妻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同时,在婚姻期间内发生的欠债,属于夫妻的共同欠债,也就是说,在经济上,法律把夫妻看成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双方都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父母都已亡故,父母的欠债只能用他们的遗产来偿还。偿还欠债的剩余部分遗产,才由法定继承人平等继承。如果父母的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只要遗产继承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就没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了。

如果老赖去世了,子女有义务在继承到的遗产范围内还款。

如果老赖还在世,要看有无将财产恶意转移给子女。


恶意转移财产的话,原则上来讲,是从债务产生就开始计算的。

比如有人欠了你100万,他故意把自己的银行存款送给别人,把房子卖掉等等。

如果你发现老赖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包括把财产分给妻子,然后假离婚;

或者把房屋过户到爸妈名下等,你可以马上起诉,马上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你第一时间没来得及,你要赶紧提起一个债权人撤销之诉。

防止老赖把房子卖给爸妈,爸妈再转手卖给别人。到时候房子一卖,钱拿走了,你就来不及了。

笔者遇到过不少姑息养奸,坐失良机的当事人。

他们都觉得大家是朋友,迟早会还的,结果对面把财产转移了,一切都晚了。

下面有一篇讲房产查封的文章,希望对你的生活起到帮助。

民间放贷从业人员,在起诉客户还款时,经常会向律师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在马上花钱,去做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的房产,能够马上让对方还钱吗?

这个问题是因为大家不能正确理解查封房产的作用是什么。

简单而言,房产查封的作用是:阻止对方把房产突然卖掉,然后拿钱跑路。

房产查封不具备的作用是:

1.官司打完,对方马上还钱。因为申请房屋拍卖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2.提高自己的债权优先顺位。比如有个人欠了张三500万,欠了李四200万,欠了王五300万。这人的一套房子只能卖500万。 此时张李王三人,分别可以到手250万、100万、150万。

张三问:如果我去办理查封,我可以一个人拿走500万吗?答案:并不行。查封并不能改变债权优先顺位。

张三想要的这个作用,可以通过【房屋抵押登记】实现。

总之,建议大家不要等出事了再想起房产查封;尽可能在放债出去的当时,就办理【抵押登记】。

希望上述建议对你的生活起到帮助。




笔者所在的区域,老龄化严重,经常有老人去世后引起的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等的案件。这些问题见怪不怪,毕竟有的人做生意欠债,或者赌博,或者吸毒自杀,欠了一屁股债的不足为奇。

债权人死亡后,先委托律师做个户籍摘抄,把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能查的先查出来。

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上述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债务。

如果死者有遗嘱的话,等着他们家属自己出示。

当然,也有可能债务多于遗产,索性就没人出示遗嘱了。

然后来看有多少遗产咯。

有房子的话最好,死者名字留在上面,家属没办法绕掉。

如果是银行存款就麻烦了,就怕家里人知道密码的,直接取现拿走了。

希望你能早点去起诉维权,晚了的话就怕钱被分光了,房子被卖掉了。

这是一篇讲如何继承遗产的文章,一并附上,希望对你的生活起到帮助。

吃光用光不是什么好习惯,能给家人多存点就多存点。

问题来了,如果家人意外去世,银行存款怎么处理?

先要看有无遗嘱。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具体操作方法有两个。

一个是去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一个是去法院出具调解书/判决书。

继承公证书的话,收费会更加贵一点。

需要联系好公证处,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带好材料,抽个时间一起去一趟。

公证员会审查材料,确认身份关系,做好笔录,然后给你们出具继承公证书。

也可以继承人几个,有人当原告,其他人当被告,起诉到法院。

有矛盾的话,法院会给你们审理,调解不成的,出具判决书。

没矛盾的话,就是走个形式,法院给你们出具调解书。

不知道死者有哪些存款账户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查询。

凭着上述法律文书,不需要再提供密码,就可以顺利领取到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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