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子能继承生父财产吗_离异后随女方的子女,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29:39 人阅读
导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1款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另外,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1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另外,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第一顺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非常注意的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孩子生父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那么您的孩子是第一顺位的可以继承其生父的遗产的。但是,如果孩子生父立有遗嘱,该遗嘱中处分了财产和土地,那么您孩子就可能没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立有遗嘱将房产由他人继承的情况下,孩子和其他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继承主要有三种方: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情形均没有的,则按照法定进行继承。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其遗嘱表明遗产由他人继承,那么该子女则没有相应的继承权。

在其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则继承开始后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那么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且该子女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情况下,即使其并未被其直接抚养,其仍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能继承父亲遗产。

父母离婚,父子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建立的,是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同样,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继承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首先把子女继承放在第一位,足以说明父子关系的重要性,因此儿子继承父亲遗产不会因为父母离婚,也不会因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改变。

因此,按照传统美德,不管父母离婚与否,儿子都要孝敬父亲,要感谢父亲的养育之恩。在父亲年老体弱时,要尽赡养的义务。待父亲过世时,儿子自然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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