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案件到法院还能签认罪认罚吗?
案子到法院可以认罪认罚,但是不能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了。
这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1、认罪认罚是一个重要的量刑环节,一般来讲签了认罪认罚,会得到明显的从轻处理,并且越早认,得到的益处越大。
2、至于检察院不适用缓刑的建议,一般来讲,检察院不适用缓刑的结论是综合了案件已经查明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多数情况下后边不太好突破。例如,原判三年以下是缓刑的硬性条件,如果拟判刑期在三年以上,则缓刑就不要想了。再如法律明确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如果当事人有累犯的情节,缓刑也不太可能争取。
3、到了法院审理阶段,当事人依旧可以认真研究案情,看是否有支持从轻、减轻的证据,有的话可以积极争取,如果证据支持、辩护人发挥得好,并非不可能有突破。
以上回答供参考。
谢谢邀请!
这个要看怎么去理解,如果是按照法律的话,拒不认罪没有道理会从重处罚。
就比如你犯了事逃跑了十年,后面被抓了,也只是会按照你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审判,而是否逃跑与是否从重处罚无关,因为抓捕嫌犯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你不能因为因为公安机关的能力问题而牵连嫌疑人。
当然,如果据实坦白会从轻处罚。其实我们一般绝大部分刑事判决都已经从轻处罚了,因为只要你认罪交代罪行,一般就符合规定的认罪态度良好,根据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判决书上都会写“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如果你拒不认罪,属于认罪态度差,也就不能从轻处罚,既然不能从轻处罚那你刑期增加,从某些角度来说,也属于加重处罚了。
所以,拒不认罪从某些方面也算加重了刑罚。当然,哪方面理解都是正确的。
当然,一般这个对刑期影响的也并不大,主要看你的罪行决定,毕竟罪刑法定嘛!
先来看看制度,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纳: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最终的宣告刑,如果审判过程中没有出现特别情况,认罪认罚没有反悔和撤回,法院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常见的以取中位数或左右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