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粗心造成损失要赔偿吗_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可以扣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8:59:37 人阅读
导读:新劳动法规定,公司最多克扣员工当月工资的20%求采纳你好我是小小办公室的叶子针对这个问题来说如果因员工个人的严重失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负有赔偿义务.如...

新劳动法规定,公司最多克扣员工当月工资的20% 求采纳

你好 我是小小办公室的叶子 针对这个问题来说 如果因员工个人的严重失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负有赔偿义务.如果因为其他不可抗因素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一般是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去界定和衡量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签定合同专不影响责任的承担与否.对于员工承担不起的,法律也会视情形给予减免.的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一般赔偿以下费用:(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这个属于公司内部制度管辖范围,如果公司有这方面的规定,且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就应该赔偿。(成都劳动争议工伤律师网:刘艳律师,从业十多年,经办案件上百起,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类图书《法制与禁毒》《禁毒教育读本》等三十余)

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依据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劳动者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的,需全额赔偿劳动者出于主观原因,恶意破坏公司产品设备的,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进行全额赔偿。

我公司有个客服,有段时间和男朋友分手,心情不好,三天两头请假,工作不认真,摔键盘扔鼠标撒气,最后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在她当月工资扣除了损坏的电脑配件费用。

二、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需赔偿一半。

按照《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工资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比如,因出现不正当操作公司器械或者工作期间饮酒造成工作失误而让公司受损的行为,员工一般需要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非主观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工作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则相应的责任不应该由员工来承担,而应该由公司内部消化处理,或者员工只需要承担很小一部分责任。

我公司曾经有个员工,因为采购工作没做到位给公司造成上万元的经济损失,后来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对该员工的上级、上上级和部门总监进行连带处罚,该员工作为基层员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仅进行批评教育和岗位操作规范培训的强化。

失职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果是技术原因,员工不会承担责任;如果是个人主观原因,应按公司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罚,不会跟具体损失挂钩;但如果是故意的或者重大过失,则公司应当向其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按其过错程度依据损失金额来按比例赔偿。

不合理

由于你的失误,导致公司遭受20万的损失。工作中的失误是难免的,造成的损失受罚也是应该的。做为一个企业管理要严,建立健全损失责任追究制,对于加强企业管理,避免或预防损失,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益,增加盈利,获得利润是重要的一环。

但我觉得20万的损失,个人承担一半也就是10万元过重,才说不合理。

首先,你的失误,是在你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造成的损失,不是故意的不该承担50%的损失。为了吸取教训,警戒别人,减少或不再失误,赔偿10%即2万元,己是严历的处罚。要在工资中除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外,做出赔偿计划,余下部分每月补上公司损失,是比较合理的,那也得扣几个月工资。如果赔偿10万元,那得扣多少个月呀。

其次,追究责任。不光追究他一个人的责任。他所在部门主管的直接领导,干啥了,为什么他能失误,造成20万的损失。你所在部门的领导,为什么不能早发现,早制止呢?还有公司分管领导,就没有领导责任吗?如果事先有明确的交待,和他所在部门一起研究防风险的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他还会发生失误吗?做为公司"老板",员工的失误,就一点责任没有吗?如果责任心超强的"老板",定会从员工失误中看到自己工作中的"影子",不会一味地把损失过重地加在员工身上。

再次,要看企业己有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损失追究责任制好,好在责任分明,避免责任不清,互相推卸责任,谁也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责任应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那样,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10%的责任,无责任。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但要规定赔偿损失一个上限,这个上限就是赔偿公司最高额度,占造成损失的百分比。不是贪污行贿,不是营私舞弊,不是故意的,而是工作失误的,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但要保留适当的生活费用。

合适,但不合法!


01

扣除员工工资属于罚款性质,这个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不允许的。


02

因为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需要员工赔偿,那是有条件的:

——劳动合同有约定,这个约定要明确的;

——规章制度有规定,这个规定也要非常明确,而且规章制度需要职代会2/3以上通过。这个要有原始记录的,同时,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

——员工要接受了事前的制度培训,并对造成损失接受处罚有明确了解;

——处罚金额不能超过月工资额的20%,而且如果处罚后的工资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03

如果以上的条件不符合,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扣除,员工如果去告,你们肯定要因为不当的处置接受处理,赔偿可能是工资的2倍,有点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意思。


04

作为工厂角度,发生了损失当然要处理,但更重要的在于:

——为何会故意?

肯定是有强烈不满的,那看看这个根源在不在工厂或者管理者身上,解决这个根源高于扣除工资。

——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

加强培训教育;

把好人员进口;

建立合理的巡检和监督机制,防患于未然;

管理是艺术,尤其针对基层管理人员的时候,不光需要指令,还需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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