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降工资算辞退员工_老板中途想辞退员工就降工资这算是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0:23:08 人阅读
导读: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尾数不到半年算半年,超过半年算一年。应按照你自己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员工工资是由双方协商...

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尾数不到半年算半年,超过半年算一年。应按照你自己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员工工资是由双方协商得出,未经协商同意单位单方降低工资是违法的;单位制定内部技能考核为由降低员工工资,无法律依据,属于违法。员工可以拒绝参加,如果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如果员工不服单位的做法,可以选派5人以下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最近在向公司管理层做一个劳动争议的专项报告,其中也提到了如何合法调岗降薪的内容,下面简单给大家说明一下,员工遇到降薪该如何处理。

首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公司无故单方降薪,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员工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

公司无故单方降薪。

薪资是劳动报酬,降薪属于典型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公司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公司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降薪,公司单方降薪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可以单方降薪。
  2. 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依法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司可以单方降薪。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公司没有单方降薪的权利。

员工对降薪提出异议,且在离职前通知公司,员工离职是因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在离职前书面通知公司离职原因。该情形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降薪的情况,员工如果不同意,一定要留下书面提出异议的证据,否则履行一段时间后,可能就默认为同意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降薪后,员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至少有两个,一是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二是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降薪后,员工不想离职,只想公司按照原待遇发放工资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资待遇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属于合法调薪的,仲裁委和法院会支持员工的主张的。当然,这样做,员工和公司的关系会比较紧张,不利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可能会为难员工,要么就是员工受不了自己离职,要么就是公司受不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看谁能熬到最后了。

首先告诉你,老板是不能随意降低员工工资的。因为入职之前一般都会签合同的,公司应该按合同劳动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如果签订的有劳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纠纷。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辞职并且不给工资的。

只要没辞职,待岗或者其他,老板也是应该要支付员工工资待遇的。 写辞职报告也要注意,老板是否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及你的其他劳动保障权利,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一般在在仲裁中,因为用人单位有与员工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没有签,那就有过错,说不清时,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先和老板谈一谈,谈不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老板不理才可以起诉。

按照劳动合同完全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应该足额发放薪水,如果恶意压低或扣罚,是违反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老茶以为这种行为很明显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是可以去申请仲裁的,这种仲裁成功了,是可以要求恢复工作的。但是现实操作中,企业要不要给你恢复工作,或是给你恢复工作后,再找其他理由辞退你,你也是很被动的。

用人单位给员工调动工作,必须要跟员工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不可以随便改变薪资方案,需要和劳动者协商。换句话说,给你调动工作需要跟你商量,你也同意后才能进行的,要不然就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拒绝并且申请劳动仲裁的。

但是按你的描述,很明显单位是要逼你辞职的。而不是单纯的调动工作和降薪那么简单的。这个时候如果自己想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保住自己的饭碗,可能性还是挺低的。就是一时保住了,单位下次还会用其他的理由让你辞职的,以其那样跟单位耗着,还不如跟单位协商好赔偿条款,然后找好下家后拿钱走人会更好。

决定你是否能留住这份工作的,是你的能力,而不是靠勉强保留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单位这样对待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如果自己的能力够强的话,完全是不会纠结于此的。此地不留爷,自由留爷处。如果单位已经做到这份上了,说明想要挽回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这个时候就要考虑自己能力是否能够快速找到新的单位,而不是一值跟现有单位耗着。

毕竟很多时候,这样耗着耗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还不如跟单位协商下赔偿条款后,找好下家后再走。当然,这个时候不要主动辞职,因为你主动辞职后,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而是边找下家边跟单位协商赔偿条款,合适了再离职。

问题总结:碰到这种情况,保留好证据后,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通过仲裁的方式想要保留工作岗位,这个实际操作的可能性不高。就是一时能保住,也不代表可以一直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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