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_车祸保险赔偿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3:50:09 人阅读
导读:只要是正常驾驶没有喝酒吸毒的一旦发生车祸第一,安置警示三脚架,防止二次受伤第二,报警,让交警来出局责任认定书第三,自己的责任就通知自家保险公司来现场对方的责任让...

只要是正常驾驶

没有喝酒吸毒的

一旦发生车祸

第一,安置警示三脚架,防止二次受伤

第二,报警,让交警来出局责任认定书

第三,自己的责任就通知自家保险公司来现场

对方的责任让对方的保险公司来现场

第四,有人员伤亡需要扣车,收拾东西,让拖 车公司拖走吧,然后让保险公司处理,自己不要垫付一分钱!!!

第五,无人员伤亡,直接开走去修车,然后通知保险公司和4S点沟通,让保险公司直接付钱,自己不要垫付一分钱!!!

第六,找个自己熟悉的修车店,或者熟悉的保险理赔员,真的可以把自己车该修的都修好,还可以加装一些配置,算到保险里面哈

一般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保险对于事故发生后分散风险至关重要,因此车主一定要确保购买交强险,必要时购买商业险。

车祸保险是怎么赔的?

一般是先由交警定双方责任。有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双方同责、无法确定四种情况。

全责承担100%的责任;

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

同等责任承担50%的责任;

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

具体理赔的时候,先由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只分有责(含全部、主要、同等、次要四种情况)、无责两种情况赔偿,在有责情况下,不分责任比例高低,交强险最多赔偿20万元,其中伤残死亡分项最多赔偿18万元,医疗费最多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最多赔偿0.2万元;在无责情况下,伤残死亡最多赔1.8万元,医疗费最多0.18万元,财产损失最多100元,合计1.99万元。

交强险赔偿以后剩余的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全责承担100%的责任;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同等责任承担50%的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

另外,如果事故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则机动车责任比例上升10%。也就是说主要责任赔偿80%,余类推。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等责任一般是按四六分责任的,即机动车一方多承担一成。

本案,机动车修车花费2000,非机动车治伤修车共计一万元。

首先应当用机动车的交强险按有责限额(最多12.2万)赔偿非机动车一方一万元,这样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已经全部赔偿了。

机动车一方,他的损失一共2000,他自己承担六成也就是1200,其余的四成由非机动车一方赔偿800元。

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买交强险,则交强险的赔偿一万元由车主全部承担。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w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1)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商业保险

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协议为赔偿依据当然也可以,不过使用这种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的主要项目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样,但是保险赔偿是有限额规定的,超过上述限额保险公司将不会赔偿,超过部分将由应当承担责任的肇事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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