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增加申请人_专利申请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0:07:27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或者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向专利局登记。也就是说,专利申请过程...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让或者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当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向专利局登记。也就是说,专利申请过程中也可以变更申请人,这个属于专利申请权的变更。 授权后的变更属于专利权人的变更。

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应为发明人;职务发明的,申请人应为单位。申请人两个以上需要有代表人办理相应事务。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第一章 4.1.3.1申请人是本国人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第一章 4.1.5代表人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本指南另有规定或请求书中另有声明外,以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所声明的代表人应当是申请人之一。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在专利局的其他手续。

专利涉及署名的地方有2处

1、专利权人(申请人):这个是专利的最终拥有者,一般也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付费人,一般署名单位,如果你作为学生走学校途径申请的话,这里就是你学校,这样申请费用什么的也都是学校付,专利权、以后专利的受益权也都是学校;如果你个人申请的话,谁付钱署谁的名字;

2、发明人(设计人):这个是专利产生过程中的发明人,只能署公民姓名,可以是多人,没有名额限制

(1)如果这个专利申请的费用没有缴,直接重新提交一个新申请,用你和张三做申请人,要求这个这个专利的优先权,这样既不损失申请日,又不用多缴钱。之前的案子会因为被要求国内优先权了而直接被撤回。 (2)如果申请费已经缴纳,那就需要使用著录项目变更的方式提交,同时需要提交原申请人(就是你)出具的一份同意增加张三为第二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再补缴200元著录项目变更费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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